宽厚所街35号的“屋中泉” 蕃安巷12号院中有一眼“墙中泉”。
(资料片王晓明摄)
记者尹玉涛雍坚
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改造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其间,旧城区开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如何相得益彰的问题备受关注。今天,记者就此对相关专家以及普通市民进行了采访。
“真正代表济南的是泉水和历史建筑!”
“我是喝着济南的泉水长大的,对济南的古城风貌特别有感情!”在采访中,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周恭勤对记者说:“我认为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不宜再拆了!”周恭勤认为,没有一定数量的地面建筑,济南的“历史文化名城”将无从谈起。现存的老街巷是“老济南”的一个象征,其中芙蓉街、曲水亭街一带是以泉水著称的民居,而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的民居在建筑规格上要比芙蓉街-曲水亭街一带还要高档,如果就这样轻易拆掉,将会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
周恭勤说,现在,省外不少传统民居保护较完整的景点都在搞“街巷游”,济南古城区也可以把“街巷游”搞活。其间,单靠芙蓉街-曲水亭街一个片区搞“街巷游”太小了,应该把现有的古城区内的老街区串联起来,才能搞得有声有色。所以,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完全可以作为“街巷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用修旧如旧的方式,保留现有的、恢复缺损的,把它搞成一个以传统民居和老街老巷为特色的街区。
“外地人来到济南,不会去看那些现代化的高楼大厦,那样的建筑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大城市都能看得到,真正能代表济南特色的是泉水和历史建筑!”周教授动情地说。
“规划中的‘民俗一条街’怎么不见了?”
今天下午,济南市民俗艺术馆馆长刘学斌对记者说,济南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留下了许多宝贵的民间艺术珍品,但民间艺术文化现状不容乐观,许多方面亟待继承、保护、挖掘和开发,而济南市没有一处集中反映济南悠久历史、民俗艺术的场所。为此,2003年,有关部门曾经向市政府申请,临时选址在泉城路九曲巷建立济南市民俗文化一条街。2004年11月份,济南市规划局决定拟考虑将来结合解放阁片区的规划改造,在宽厚所街附近建设民俗文化街区,以充分展示济南深厚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和民俗特色。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现在宽厚所街周边的一大片老民居却被划进了拆迁的范围!”刘学斌忍不住摇头叹息,“在这里建‘民俗文化一条街’的计划也随之泡汤了!”他认为,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的文物价值远远大于经济价值,而且文物价值是不可再生的,如果全部用来进行商贸开发,将对济南的历史文化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这对于作为历史文化古城济南的长久发展也是得不偿失。
“即使单论经济价值,老街区蕴藏的价值也不一定比商贸开发差!”刘学斌说,老民居、老街巷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每一片瓦、每一块砖都蕴藏着极大的经济价值,可以通过保护性的修复,让这片老民居重新焕发光彩,成为一处代表“老济南”风貌的古色古香的旅游带,即在老民居周边逐步发展壮大旅游产业,通过旅游带动该区域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各行业的发展。其间,不仅形成了省城的又一个经济增长点,还将实现省城历史文化价值的提升,而旅游文化作为一种产业文化,也是一种最“绿色”的产业文化。
“怎么没有开个老街区改造听证会?”
在今天的采访中,刘学斌及许多市民纷纷表示,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是历史文化特色区域,应该与“棚户区”区分开来,所以在开发之前应该采取谨慎而科学的态度。
刘学斌及市民建议说,在改造具体方案真正出台之前,有关部门能否组织召开一个听证会,邀请规划专家、文物专家、普通市民等各界人士,共同讨论一下该片区的开发改造,从济南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畅所欲言各尽其言,最后形成一个尊重历史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全面优化片区资源的、合理的、有效的详细改造方案。
“60年没有出租就是为了保护它!”
今天上午,在看了本报的连续报道后,宽厚所街魏家大院的主人魏先生专门给记者打来电话,其话语让人感动。
魏先生在电话中说,这个大院是他们家祖上传下来的,当年创业很不容易,房子建得很是规整。为了保持这个大院的清静整洁,这个大院虽然闲着很多房子,但他们家从来没对外出租过。“我在这里住了60年,对大院的感情自然不必说,如果政府部门在未来的规划中想把它作为历史建筑留下来,让我们搬出去是没问题的,我还可以提供有关它原始布局的详细资料,以供修缮之用。作为魏家的后人,我们也会感到非常欣慰!”
“旧城改造过程中应改变‘大拆大建’”
在近日的采访中,一个现象令人遗憾:一些省城的规划专家在涉及到“解放阁及舜井街片区开发与保护”话题时,也许是这个话题比较敏感,他们一般都避而不谈,或者表示“不方便发表言论”;有的专家则表示“应该按规划办事”。
对于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著名规划专家、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曾经探索研究,并倡导“有机更新”的模式,他主张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改变“大拆大建”、“剃光头”式的做法,遵循循序渐进、审慎更新、居民参与、社区发展等原则,建立适应城市土地开发管理的新机制。即:质量较好、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部分完好的加以修缮;已破败者拆除更新,不搞“一刀切”;新建住宅要与古建筑形式相协调。这一理论已在很多地方得到应验,实效明显,取得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济南市市政设计院的一位设计师认为,吴先生的理论值得省城借鉴。
“‘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2005年年会上,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认为,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其实并不是无法调节的,如果能够合理协调发展,两者还会相互带动。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的中国最大古会馆建筑群——湖广会馆不久前修复开馆,这正是在旧城改造的契机中获得新生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的典范,这证明了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能够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其间,古城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水火不容,而是“鱼”和“熊掌”可以兼得。做好名城保护,非但具有重大的文化保护意义,同时也具有社会经济效益。
与此呼应的是,不少市民的建议也颇有见地,他们认为,伴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古迹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古迹都自有其独特的价值,并且越古老越有价值。既然济南定位为历史文化名城,那就应该注重所有文物古迹的保护,要在适当修缮时注意原址保护。
特色“泉水院落”
弥足珍贵
在《老残游记》刊发后的百年间,“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一度被认为是描述济南历史风貌的最佳概括。由于古城区旧式民居急剧减少和市井泉的湮没,近年来,济南市区的泉水院落已成为屈指可数的稀有景观。因邻近黑虎泉泉群,解放阁片区的民居中也大有泉在。在对这个片区的初步寻访中,记者已先后发现4处泉水院落。
虽然这些泉水院落几易主人后建筑格局多有改变,但珍爱泉井的住户仍设法将泉井保留了下来。在宽厚所街35号居民家中,记者看到,泉井在房屋改造时被“圈”进了室内,可房主人舍不得填埋,于是这眼泉成了名副其实的“屋中泉”。在小王府街42号,当年主人建楼时也没忍心将碍事的泉井填埋,而是将它半露于楼基之下,成了颇有特色的“楼下泉”。在蕃安巷12号,多年前重修院墙时正好与泉井相冲突,于是院主人特意将墙砖打掉一条,从而留下了保存至今的“墙中泉”。
或许是为了报答“家”对它们的庇护,这些深度在6—10米的无名泉尚保持着四季不涸的本色。它们不仅体现出“家家泉水”的历史风貌,还向世人“讲述”着泉城人朴素的爱泉故事。
(记者雍坚尹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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