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电视的保修问题曾经困扰着很多消费者,而液晶电视的集成电路的保修更是首当其冲,不少厂商以液晶电视不是彩电为由,在液晶电视的集成电路的保修上往往犯“迷糊”。
陈先生于2007年5月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08年9月,该电视发生了故障,经检查,是主体集成电路损坏。陈先生找到销售商,要求对方根据彩电三包合同进行免费维修,但遭到拒绝。
销售商认为液晶彩电之所以不能参照电视机的三包规定,是由于国家有关彩电三包的规定早在1995年出台,当时只有显像管彩电,因此这一规定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而液晶彩电是近几年才出现在我国市场上的新产品,构造和原理与传统彩电有很大不同,却与电脑显示器相近。经销商认为,液晶电视应该对照电脑的三包执行,但是,电脑三包中,集成电路并不属主要部件,不在三年保修之列。
陈先生的液晶电视的集中电路该如何保修呢?
三包释义
陈先生的问题也是很多消费者曾经碰到的问题,其实,经销商认为液晶电视不同于彩电的说法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因为不论是液晶电视还是平板电视,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彩电,都应该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来执行。由于“彩电三包”中规定整机保修为一年,而显象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等主要部的保修为三年,因此,陈先生的液晶电视的集成电视损坏,厂商理应给予免费维修。
编辑:刘宝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