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3月14日(大众网记者 刘宝才 刘水清 实习生 隋乔 ) “当天晚上买的光明酸牛奶,回家一喝竟然发现了里面有蓝色异物。”济南市民岳先生在2009山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现场向省消协工作人员投诉说。
岳先生告诉记者,3月8日晚他在济南银座八一店买了几盒光明酸牛奶复原乳实惠装,当晚给孩子喝时,孩子喝到一半就说不愿喝了。岳先生怕浪费就想把剩下的喝掉,这时,他发现酸奶里有很多蓝色异物。异物很坚硬,捏不碎。
岳先生随后拨打了光明牛奶的售后电话,对方表示第二天就派人解决。3月9日,光明牛奶的工作人员赶到岳先生家,向岳先生索要所有问题酸奶回去化验。岳先生说,只能提供部分问题酸奶化验。工作人员向岳先生许诺,如果他不再追究这件事情,将可以免费送一个月的牛奶给他。岳先生没有接受这个条件。岳先生表示,他想知道这蓝色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对人体有没有危害。假如对人体没有危害的话,他只要求光明牛奶退货就行。若是确实有害,他将到相关部门去投诉处理。
而3月13日,岳先生接到了光明售后的电话,对方称“凭多年的经验判断是蛋白质变质”。当岳先生向其索要相关检验报告时,对方却表示不能提供。记者从岳先生购买的光明酸奶包装盒上看到,生产日期为2009年2月25日,保质期为21天。而3月8日尚在保质期内,且岳先生在超市购买后当晚即饮用。
3月14日,岳先生再次拨打光明酸牛奶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手机关机。
省消协的现场接受投诉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岳先生这种情况,他们会让当事人写下简略的事情经过,随后会联系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3月9日处理此事的光明牛奶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3月9日下午,部分异物酸奶返厂进行化验,结果是“存放不当引起蛋白质变质”。
截至记者发稿时,光明牛奶的济南客服已经赶到现场,在省消协的协调下,赔偿岳先生300元,并当面道歉。岳先生表示接受赔偿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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