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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山南地区不断强化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牧民健康水平保障建设。2008年,包括山南在内的全区农牧区免费医疗补助在过去每年人均100元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调整,使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达到了年人均140元。

  加强保障 互助互济 山南深入实施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近年来,山南地区不断强化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牧民健康水平保障建设。农牧民只要以少量的投入,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就可以使自己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资料图片:2007年12月1日,西藏山南地区妇幼保健医院医生格来(右二)为农牧民群众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2008年,包括山南在内的全区农牧区免费医疗补助在过去每年人均100元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调整,使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达到了年人均140元。

  谈起山南地区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琼结县琼结镇东嘎村孕产妇丹增卓嘎深有感触地说:“因为我参加了农牧区医保,我生孩子住院时花的1000多元,在村里的医疗基金中按100%的比例给报销了。村里还额外给了我30元,说是住院分娩的一次性奖金。”由于认识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农牧民交纳自筹资金的积极性也很高,山南地区合作医疗站的药品数量也随之得到增加,品种超过了300多种。

  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给山南广大农牧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据山南地区卫生局基妇科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山南地区农牧民医疗经费达6518.88万元,共为农牧民报销补偿医疗费用2176.75万元。目前,山南地区对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比例最高可达85%。对农牧区五保户、贫困农牧民家庭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农牧民因患大病、重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不仅享受规定比例的报销外,还可视情况在医疗救助基金中得到再次补偿,实现100%的报销。

  如今,山南地区100%的农牧民都已享受到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所带来的优惠和保障,农牧民看病可报销已成为现实。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以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不仅有效减轻了农牧民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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