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13:3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后用血为何仍要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病人临床用血时交纳的费用实质是血液的成本费,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是无价的。用血收取成本费用的做法也是国际惯例。如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已实现无偿献血制度,其公民临床用血时同样需交纳血液成本费。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所称的免费用血,就是指免交血液成本费。
如何办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手续?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一人献血全家受益,这是所有参加无偿献血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为鼓励公民自愿参加无偿献血,使献血义务与用血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5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30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办法》还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及能证明用血人与献血人之间关系的证件由原采血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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