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4 10:33:00 作者: 来源:济南市旅游局
为落实“畅游济南七十二名泉赢大奖”活动奖励办法,从取得抽奖资格的人员中抽取一、二、三等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抽奖实施细则如下:
一、为确保中奖游客能到颁奖晚会现场领奖,抽奖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先抽出一、二、三等奖入围人选;第二步在颁奖晚会上用“砸蛋”的形式抽出一、二、三等奖。
二、2011年元月5日,在济南市旅游局,将所有取得抽奖资格的游客信息录入计算机抽奖软件,邀请《济南日报》、《齐鲁晚报》、《生活日报》、《山东商报》、《济南时报》5家报纸媒体共5名记者现场抽出22名一、二、三等奖入围人选,未入围的即获纪念奖。抽奖全过程请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
三、2011年元月6日,通过报纸媒体和山东旅游政务网、济南旅游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畅游济南七十二名泉赢大奖”活动22名一、二、三等奖入围人员名单。
四、2011年元月9日,在济南电视台颁奖晚会开始前,组织22名一、二、三等奖入围人员通过抽签决定“砸蛋”的先后次序。晚会进入“砸蛋”环节后,按照抽签决定的先后次序依次上场砸蛋,砸出金花(共2个)的为一等奖,砸出银花(共5个)的为二等奖,砸出彩花(共15个)的为三等奖。抽签和砸蛋全过程请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并宣读公证词。
五、2011年元月10日,通过报纸媒体和山东旅游政务网、济南旅游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畅游济南七十二名泉赢大奖”活动获奖人员名单。
六、一、二、三等奖入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晚会现场抽奖和领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达晚会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抽奖和领奖,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抽奖和领奖。
七、中奖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注册信息不符的,取消领奖资格。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旅游局和济南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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