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成:不顾个人安危勇斗窃贼

2010-09-10 10:4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刘乐成,男,1967年6月出生,山东省济阳县太平镇秦一村村民。2008年12月25日中午,刘乐成与哥哥、侄子一起在济北开发区“草原风味”饭店用餐。

  刘乐成,男,19676月出生,山东省济阳县太平镇秦一村村民。

20081225日中午,刘乐成与哥哥、侄子一起在济北开发区“草原风味”饭店用餐。115分左右,两个用餐的人借故到外面去拿点东西,经过一餐桌时,其中一人伸手偷走了客人衣服里的钱包,当两个人刚走出店门,饭店的服务员说,那两个人偷走了顾客的钱包。丢包的主人还没反应过来,刘乐成已经和他的侄子快步追了出去,揪住了刚走出饭店两米远的两个歹徒,让他们把偷的钱包交出来。歹徒见只有两个人追出来,拒不交出,还威胁刘乐成说:“不管你的事,让我们走,要不然就不客气了。”刘乐成和侄子没听歹徒的话,与歹徒进行了搏斗,其中一名歹徒从腰里拔出了一把半米长的匕首刺向刘乐成的腹部,鲜血很快就湿透了刘乐成的衣服,他忍着疼痛对侄子说“不好,我受伤了,先别管我,把顾客的包抢回来。”最后他因为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倒在血泊中,失去了知觉,两歹徒趁机跳上正在等候的同伙的捷达车迅速逃离现场。经医院检查,刘乐成胃部被穿透,肠子被刺穿了四个洞,特别是胃部的刀伤离大动脉非常近,如果刺到大动脉上,后果不堪设想,幸亏抢救及时,保住了生命。

英雄壮举绝非偶然,英雄也不可能在瞬间塑造而成。这次见义勇为是刘乐成做过的很多好事中的一件。在他14岁那年就曾经几次跳入河中勇救落水者。对于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刘乐成很平静地说:“我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政府和社会却给我如此高的荣誉,我一定不辜负社会和政府给我的荣誉,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他说:“看到别人的钱被偷而不管,自己良心上不安。”

刘乐成先后被山东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被济南市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山东省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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