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卡和回美证是两种比较常见的证件,也是耗用移民局人力物力最多的两种申请案子。
工卡也通称EAD或工作许可证,通过递交I-765申请表格向移民局申请。申请工卡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理由或类别,根据不同的类别,工卡的申请程序也有所不同。有些类别是向各大移民中心申请,比如,同职业移民I-485一起递交的工卡申请或随后递交的工卡申请和延期,F-1学生的实习申请(OPT)。这些工卡的申请在等候90天之后,如果仍未批准,申请人可以持收据去当地移民分局领取一张临时工卡。另外一些类别是向当地移民分局申请,比如,同亲属移民I-485一起递交的工卡申请或随后递交的工卡申请和延期。目前,从批准日算起,工卡有效期为一年,大多数工卡允许申请延期。移民局正在考虑将某些工卡的有效期加长,比如I-485待批期间批准的工卡,政治庇护批准后颁发的工卡等等。这样,许多申请人就不用蒙受每年申请工卡延期之苦了。
工卡的使用,本身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但是,有许多概念容易混淆,值得澄清。首先,有些非移民签证(H-1B/L-1/J-1/O-1/P-1/R-1/E-1/E-2等等)本身就是工作许可,这些签证持有者不需要单独的工卡;其次,工卡到手后,原来的非移民身份并不因此受影响。比如,有些签证(H-4/F-2/L-2/O-3等等)本来不允许工作,但是,拿到工卡后,这些签证持有者就允许工作了,并没有违反这些非移民签证本身的规定;再次,工卡批准了并不代表持有者必须开始依赖该工卡去工作,比如,持H-1B签证者拿到工卡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H-1B签证工作,只是将工卡当作一个备用的保护伞;最后,对某些申请人来说,不要以为拿到工卡就万事大吉了,可以随便找任何工作了。比如,大多数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都必须在原单位工作一定时间或在原领域里寻找类似的工作,才能使I-140移民申请继续有效。
回美证也通称AP或返乡证,通过递交I-131申请表格向移民局申请。要注意,I-131表格还可以用来申请一些其他旅行证件,比如白皮书和难民旅行证,这些证件我们以后会陆续解释。就回美证而言,视类别的不同,申请途径也不同。同职业移民I-485一起递交的回美证申请或随后递交的申请和延期,应该向各大移民中心申请,同亲属移民I-485一起递交的回美证申请或随后递交的申请和延期,应该向当地移民分局申请。遇到特殊的紧急情况,比如国外的直系亲属病逝,所有申请人都可以直接在当地移民分局申请。目前,回美证从批准日算起一年有效。老的回美证到期前,允许再次申请。
批准的回美证大都是一式两份或三份,允许在一年内多次使用,持有者必须在失效期之前回到美国。这里也有一些概念需要澄清。首先,并不是任何人都允许申请回美证的,比如,在美国已经逾期拘留者,按规定是不能拿到回美证的;其次,有些人,即使拿到了回美证,也不应该离开美国,比如,有些人在美国已逾期拘留超过180天甚至一年,这些人即使手持回美证,也会被挡在美国大门外,短期内不能回到美国来;再次,回美证批准了并不代表持有者必须使用回美证返回美国,比如,H-1B签证持有者短期去外国出差或探亲,离开美国时手持着批准的回美证,在国外时,又去美领馆申请到了H-1B回美签证,回美国时同时持有H-1B签证和回美证。这些人可以只向移民官出示H-1B签证,用H-1B身份进入美国,不使用回美证。即使这些人不懂规定,同时出示H-1B签证和回美证,移民官按规定也应该给这些人盖上H-1B的身份。最后,除了持H和L身份的人以外,其他I-485正待批的人士必须手持批准的回美证才可以离开美国,否则,已递交的I-485就会被自动取消。而且,即使是持H和L身份的人,也最好申请回美证。这样,万一在国外申请回美签证受到麻烦,回美证可以保证自己能够回到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