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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东北网记者孙晓锐 摄 |
东北网3月10日讯 (记者 孙晓锐)“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企业的债务融资对推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建议,规范并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行为时,要合理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刘迎霞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规范并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行为。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复杂,规模巨大,很多债务还与目前正在实施经济刺激政策相关,在规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性融资行为时,要特别注意对症下药,区别对待,防止一刀切的过头措施。使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既发挥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作用,又防止出现债务融资的不可持续,导致债务危机的发生。
刘迎霞指出,一方面,我们要采取措施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我们仍然要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正常融资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通道。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投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工作中,我们要注意防止出现地方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发生大波动,否则对正在进行的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续建,对正在经历的经济复苏,对宏观经济的稳定等,都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刘迎霞建议:
一、要客观合理看待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以及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作用。
二、要客观合理地分析判断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三、尽快摸清地方政府债务底数,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套用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标体系。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演变为现实风险,确实需要采取措施积极予以化解。关键在于确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体制特征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1、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2、是有区别地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融资行为。
3、是尽快推行各级地方政府编制资产负债表,修订《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门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使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纳入正常的法制化轨道,实行公开透明的债务风险管理。
4、是不能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投融资平台融资完全对立。
5、是在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性融资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矫枉过正,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资金链断裂,使潜在风险的显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