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 (记者 朱丹钰) “上次会议期间我曾提出‘关于尽快解决国企职教退休教师待遇的建议’,并得到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时答复,但随着情况的改变今年我仍要建议,提高国企职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高翔代表说。
高翔说,虽然养老金已经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的调整在逐年增长,但是,从哈尔滨市的数据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在以几乎同样的增幅在逐年增长。因此,实际情况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对偏低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倒是绝对差距在继续拉大。国企职教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偏低问题又不同于一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因为这部分国企职教退休教师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群体,其特殊性首先在于他们虽然身在企业,却是受“教师法”保护的教师。在“教师法”下,教师无疑应该人人平等,不应有不同的待遇。他们本来和国企剥离出来的企办中小学教师具有同样的身份,享有同样的待遇,只是由于当时没有把企办职业学校同企办中小学一起从企业剥离出来,才使他们落到了今天的虽然是教师身份却享受不到教师待遇的尴尬境地。这样看来,这个问题应属于体制改革遗留下来的一个小小的特殊历史问题,国家理应考虑予以特殊解决,而不应把他们等用于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看待和对待。
高翔说,据不完全调查,涉及到这个问题的全国20个省市的退休教师只不过6万人左右,且他们中相当部分已经年逾古稀,解决这部分人养老金偏低问题应不会带来多少财政压力,也不会持续多少年,比起整个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问题的解决不知要容易多少倍。所以,把这个特殊人群的问题作为特殊问题加以特殊解决是可行的。据了解,这个群体的上访虽然已经长达7年之久,但他们毕竟是接受党多年教育的人民教师,其实他们并无过高的要求,主要还是心理上的平衡,相信只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哪怕是象征性的,他们的心也就释怀了,而这个持续7年之久的不大不小的社会问题却可以从此不复存在。至于解决后带来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受益人及其子孙后代的良性影响更是今天的几个经济数字的意义所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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