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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国际经验之美国:手机号与社保号捆绑

在美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电话用户实名制的规定。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美国拥有2.91亿移动用户,88.6%为后付费用户,电话实名覆盖了美国大部分的移动用户。

  【通信产业网讯】在美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电话用户实名制的规定。对于占移动用户大多数的后付费用户(大约89%),美国运营商出于计费、信用建立和查询的需要,均要求用户提供社会保障号(SSN)、姓名、地址、信用卡信息。对于预付费用户,由于其ARPU值较低同时用户流失率较高,因此美国运营商并不积极推行预付费业务。各运营商对预付费用户有不同的信息资料要求,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信息都包含了用户的真实身份,例如一些运营商(如Verizon )要求预付费用户也要提供SSN;一些运营商虽然不要求提供SSN,但要求有信用卡、借记卡或护照;只有极少数运营商允许直接用现金购买。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于2004年3月提出法案规定,所有商业性电子邮件发送者都必须提供有效的回复地址以及用户拒收方式,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回复地址或欺骗性标题等发送垃圾邮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对移动用户来说,通过手机使用流行的黑莓等服务发送电子邮件同样要实名登记,否则将算作违法行为,从另一个角度对预付费用户的实名登记提出了要求。

  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美国拥有2.91亿移动用户,88.6%为后付费用户,电话实名覆盖了美国大部分的移动用户。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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