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博会系列文化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8-10 14:38:00    作者:   来源:文博会组委会  

 

关于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系列文化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文博办字【20101

                                                                               

­­省文博会文化活动各主/承办单位:

经第三届山东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同意你单位主/承办的活动纳入 “相约文博会”系列文化活动。近期将在媒体和文博会官方网站(www.sdicif.gov.cn)向社会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握正确的导向。要紧紧围绕本届文博会“创意、融合、发展”的主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活动形式和内容上,要充分展现齐鲁文化的丰富内涵,以新颖、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吸引群众。

二、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告活动进展情况。重要活动日和赛事决赛,省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将派人到各活动现场进行观摩、指导,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做好活动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活动期间,要积极做好本单位承办活动的宣传工作。所有活动都要统一用“相约文博会·×××××”字样。活动现场布置、广告宣传统一使用本届文博会的会徽、会标、主题口号及有关宣传材料。活动开始时,主持人要有“相约文博会·×××××活动”的表述。

    对于重大活动,省文博会组委会将协调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徽、主题口号、张贴画请在第三届山东文博会官方网站(http://www.sdicif.gov.cn/)下载。

联系人:陈艳丽 电话、传真:0531-82092357  

 

 

第三届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086

 

王静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Baidu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