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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牡丹之乡”——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老百姓有冤屈愿意找他,有困难愿意找他,有矛盾也愿意找他。“在我们这里,党委政府信任他,人民群众信赖他,在老百姓眼里,他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菏泽市人大代表马建敏说。他,就是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
张敬艳,汉族,1967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考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任科员、公诉科副科长、渎侦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副检察长,2006年1月任检察长。从检26年来,先后39次立功受奖,2次荣立一等功,7次荣立二等功,获得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被高检院确定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大典型”,当选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他兢兢业业、他心存民生他、秉公执法。为了社会的公正和百姓的尊严,他所付出的一切感动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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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张敬艳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全心全意为人民做了许多实事。而亲友眼中的张敬艳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懂生活,没啥爱好,就是喜欢工作,”妻子段亚青说;“我们理解他、支持他,但比较担心他的身体健康,”张敬艳的父母说。作为张敬艳的家属,他们感到幸福骄傲,但亦有关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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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区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张敬艳认为,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又体现在各行各业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我们执法办案不能满足于‘抓了办了判了就完了’,要透过案件看社会,注意总结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社会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只要我们心里时刻装着大局,用心思考,每一项检察工作都可能成为创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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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出现,诸多社会矛盾被引发、被激化,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就要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只要心存群众,用心让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成为化解矛盾的畅通渠道,难题也可以解决。”26年的检查实践,让张敬艳体会到,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能发挥基层检察院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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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载体,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让每一个干警都成为公正廉洁的执法者。”这是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张敬艳对公正执法的理解。
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张敬艳始终公正廉洁执法,把维护法律的公正看得高于一切。他先后办理600多起案件,其中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3起,件件都做到了公平公正,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查看详细
从事检察工作26年来,张敬艳始终公正廉洁执法,把维护法律的公正看得高于一切。他先后办理600多起案件,其中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3起,件件都做到了公平公正,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