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闻名遐迩的牡丹之乡——山东省菏泽市,有一位检察官,他18岁考入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从科员、副科长、渎侦局局长、副检察长,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检察长岗位。从检20多年来,他牢记党的宗旨,不负人民重托,忠于职守,秉公办案,胸怀大局,无私奉献,以忘我的工作激情履行着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以自己的行动模范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先后26次立功受奖,两次破格提拔,五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获得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山东省“十佳杰出青年卫士”、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就是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
“作为检察长,只有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才能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在办案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的执法实践,提升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
这是张敬艳的工作信条,也是他多年来带头办案的真实写照。
2007年春节,张敬艳带领50多名干警仍战斗在办案第一线,一天都没有休息。这已是他连续第四年没有过春节了。在张敬艳的作息时间表上,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没有白天黑夜的概念,在他的工作安排日程上,永远都有两个字,那就是“办案”。
“检察机关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都离不开办案。尤其是我们基层检察院,办好案子、惩治腐败,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张敬艳这样要求自己的干警,业务出身的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带头办案。仅近两年来,他亲自主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就达20余起,其中包括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一次,有群众举报称,某乡窦某开办的录像厅多次播放黄色录像,观看的大多是中小学生,严重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对于家长和学校的举报,当地派出所却不予理睬。公安干警严重渎职,窦某的行为更应当严惩。张敬艳了解情况后,决定亲自指挥办理这起公安干警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为确保成功抓捕窦某,他派干警多次深入该村摸查情况。一天深夜,目标明确后,张敬艳带领干警迅速赶到窦某的住处,一名干警跳墙刚把窦家的院门打开,听见动静的窦某便手持铁锨从屋里窜出向干警扑来。危急关头,张敬艳迅速向身高一米八多的窦某猛扑过去,用力抓住窦某的铁锨,与其厮打在一起,从路面滚到了附近的沟里,在干警们的帮助下,终于将窦某制服。事后,看到张敬艳被撕烂的衣服,同志们关心地对他说:“如果躲闪不及,窦的铁锨正好砸在你头上。太危险了!”张敬艳说:“危险时刻,当领导的就应该冲在最前面。”最终,窦某和渎职的公安干警均被依法严惩。
遇到大案要案或者疑难案件,张敬艳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在办理一起县级干部重大受贿案时,涉及到主要行贿人四川成都某公司总经理冯某。2005年4月28日夜,得知冯某正在单位,并打算“五一”期间外出旅游。张敬艳当机立断,立即带领三名干警连夜启程赶赴成都。菏泽离成都2000多公里,且山多路险。途经秦岭山脉时,正值夜间,山路坡陡,处处都是悬崖峭壁,路窄、弯急,常常是180度的大转弯,汽车每小时只能往前爬十几公里,且路灯又少,稍不留神,后果不堪设想。张敬艳坐在车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困了累了也不敢睡,还不停地给司机说话提神。由于高度的紧张和劳累,张敬艳血压骤升,呕吐不止。干警关心地说:“张检,我们停下歇歇吧。”张敬艳坚定地说:“时间紧急,不用管我,快走!”经过连续30多个小时的奔波,他们终于在4月30日下午赶到了成都。随即就冒雨将冯某传唤到当地检察院,连夜展开讯问。第二天,正当他们准备把冯某押回菏泽时,冯某公司的几十名员工对他们进行围攻、刁难,有的甚至出言不逊,并扬言“谁也别想把人带走!”张敬艳看难以脱身,就一方面把员工召集到一间大办公室里给他们解释情况,另一方面暗示其他干警赶紧带冯某上车,离开现场。当张敬艳最后一个上车离开后,冯某公司几辆高级轿车尾随跟踪。为甩开他们,张敬艳带领干警佯装北上,绕道云南,后经遵义、邵阳、武汉等地,来回行程5000多公里,安全返回菏泽。事后,有的干警说:“这哪是办案,简直是玩命。”
坚持人性化办案,从心灵深处感化、教育犯罪嫌疑人,作为检察长,张敬艳对执法办案的理念有着更高的追求。他常说“犯罪嫌疑人也是人,注重保护他们的人权,更有利于他们重新做人。我们办案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
犯罪嫌疑人李某,长期担任县级领导职务,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被羁押在距菏泽牡丹区百公里之外的邹城。大年初一,正吃中午饭,张敬艳想起了监狱里的李某,想到虽然李某是一个犯人,但过去毕竟担任过领导职务,从“人民公仆”沦为囚犯,心理落差很大,更需要关爱。于是便在家准备了一些酥肉、丸子,决定带一名干警作伴去邹城看看他,陪他过个年。冰天雪地,路很滑,120公里的路程,汽车走了4个多小时,途中目睹了几起车祸。当李某在讯问室看到张敬艳后,非常意外地说:“张检察长,这大过年的,你怎么不休息,还来提审吗?”张敬艳说:“我是专门来看看你,陪你过个年。”看着张敬艳拿来的年货,李某感动得哽咽起来,怎么也吃不下去。元宵节的晚上,张敬艳又特意提审李某到晚上九点多。隔着铁窗,张敬艳指着外面的烟花,对李某说:“今天是元宵节,我知道你想家,其实我也想家。你是有家不能回,我是有家回不去!”此情此景,令李某百感交集,他说:“张检察长,是我连累你回不了家啊!这个春节和元宵节我终生难忘!”
检察长要做到亲自办案,并非易事,需要一种勇气和力量,体现出一种责任。2006年7月,牡丹区检察院办理了菏泽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成某受贿案。成某被检察机关传唤7个小时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无论办案人员怎样说服教育,心存侥幸的成某仍然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并扬言:“我就是不认罪,超过12小时,你们就得放人。”办案人员压力骤增,将这一情况向张敬艳作了汇报。同志们看他起身就要去审讯室亲自预审,立即劝阻说:“你是检察长,你不能去。如果你审不下来,别人会对你有看法,不但损害你的形象,降低你的威信,也会让犯罪嫌疑人嘲笑。”张敬艳非常坚定地说:“办案,我们考虑的是法律和人民的利益,决不能考虑个人得失。”审讯室里,张敬艳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审讯室外,同志们都为他捏了一把汗。他凭着丰富的预审经验,和成某打起了心理战,从其个人谈到家庭,又从感化教育的角度对成某进行规劝。最后,成某被张敬艳的人格力量感动得泪流满面,放声大哭,交待了受贿的全部犯罪事实。张敬艳的这一举动也令在场的干警感到格外佩服。
济菏高速公路的修建,对于推动菏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工程开工初期,由于土地征用补偿款未能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出现了少数村民阻拦工程施工的现象。张敬艳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干警,针对工程土地补偿金发放问题展开了同步预防,先后对牡丹区段沿途的5个乡镇指挥部、32个行政村的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展开了调查,立查了4起村干部挪用贪污土地补偿款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并将追回的补偿款,通过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稳定了群众情绪。为了避免其他县区类似现象的发生,影响菏关高速全程的施工,他们分析犯罪特点,找出资金运行中的漏洞,向菏关高速指挥部写出了“关于规范菏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的检察建议”,提出了对策建议,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菏关高速公路指挥部高度重视,逐一落实,规范了土地补偿金发放程序,维护了建设资金安全,促进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该项预防经验被高检院列入2007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
张敬艳注重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挽救每一个失足者。他常讲“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无数幸福的家庭才组成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
2006年高考前夕,高三学生张某,为偿还同学的200元借款,遂产生了抢劫的念头。6月1日,张某携带凶器对出租车司机刘某实施了抢劫,但在刘某的劝说下,张某主动扔掉匕首,并将抢到的财物全部退还。该案由公安机关报捕到检察院后,引起了张敬艳检察长的高度关注。他对办案人员讲:“一旦对张批捕,就毁掉了这孩子的前程,太可惜了。我们应该从挽救的角度,去把握这起案件。如果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也就维护了这个家庭的和谐和稳定。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不能机械执法。”作为抢劫案件,本案可以批捕,但考虑到张某犯罪后有悔改表现,检察院便作出了不捕决定,使张某重新走进了考场。由于成绩不佳,张某高考落榜,情绪低落,自暴自弃。张敬艳得知这一情况后,又指派办案人员一次次不厌其烦地登门劝学,使张某终于回到学校复课。幸运的是,在当年的高考补录中,张某拿到了某高校的入学通知书。孩子的家长逢人便说“如果不是检察院,孩子进不了考场,更上不了大学。”
牡丹区检察院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而且赢得了当地党委的高度评价。2007年4月11日,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文件,作出《关于向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只有公正了,才能问心无愧。”
“公正执法”一直是张敬艳的座右铭。从检20多年来,他始终恪守这一职业准则,办理的所有案件,件件都做到了公平公正,令当事人心悦诚服。他说,“只有公正了,才能问心无愧。”
2006年7月,一起无罪判决的强奸案件摆在了张敬艳的案头。被告人沙某酒后伙同他人将女青年金某带至宾馆,沙某强行要与金某发生性关系,金某不从,便跳楼脱身,结果造成高位截瘫。案件起诉后,由于沙某否认强奸故意,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处沙某无罪。“查,一定要查,把案件查得水落石出,还被害人一个公道”,张敬艳严肃地指示办案人员。他亲自查阅卷宗,与办案人员共商案情,制定了周密的复查方案。为尽快收集更充分的证据,办案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多次到金某家中调查,从蛛丝马迹中搜集证据。在短短的几天内,检察机关迅速作出了提起抗诉的决定,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下,沙某被上级法院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是一个未成年的中学生。受理案件不久,被害人王某便多次托人要请张敬艳吃饭,要求尽快起诉嫌疑人宋某。凭着多年来职业的敏感性,张敬艳觉得被害人的举动可疑。通过审查案卷,他在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论上发现了多处疑点,就委托本院法医对此鉴定进行复查。果然发现被害人颅骨骨折的重伤鉴定是假,其伤情只能认定为轻微伤,据此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宋某被无罪释放。一年后的腊月二十八日,天上飘着雪花,一位老人用自行车晃晃悠悠地驮着一篓大白菜找到张敬艳家,对张敬艳说:“是你救了我的儿子,俺全家都忘不了你。咱农村也没啥好东西,快过年了,我给你送几棵白菜。”经询问,张敬艳得知这位老人就是宋某的父亲,是从40多里外的老家赶来的,老人还高兴地告诉他,儿子考上了大学。张敬艳紧紧握住老人冰凉的手说:“公正办案是我应该做的,心意我领了,白菜不能收。”老人执意不肯带回,张敬艳给他钱他不要,就从屋里拿了两瓶酒放在了他的车篓里。望着老人远去的背影,张敬艳的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白菜有价,情义无价!只要你为人民群众做了一点好事,他们就会永远在心里记得你!
一位青年农民拿着一份手术单来到检察院找到张敬艳,情绪激动地说,“我在电视上看见过您,知道您是个好官,您一定要为我父亲做主啊!”原来,他的父亲贾伍存因被人诬告为抢劫,被派出所民警陈某等人抓去刑讯逼供,打得脾脏破裂,做了摘除手术,花去2万多元的医疗费。但慑于伤害方是公安人员,怕遭到报复,贾伍存一直忍气吞声,不敢控告。他的儿子是瞒着贾伍存偷偷来找张敬艳反映情况的。听了当事人的哭诉,张敬艳非常气愤:老百姓受这么大的怨屈,还不敢控告,如果检察机关再不给他撑腰,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吗?想到这些,张敬艳坚定地对控告人说:“你放心地回去吧,我们一定会尽快查清事实。”随后,张敬艳带领干警,顶住压力,迅速查清了陈某等四人刑讯逼供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在办案过程中,不少人为陈某等人说情:“他们都是公安干警,办案中打人也不算多大的事,都是为了工作嘛。再说他们也不容易,你忍心毁掉他们的前程?”。面对这些,张敬艳毫不客气地回绝道:“你们只知道为被告人开脱,而被害人被打成终生残废,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你们考虑过吗?”四名被告人最终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亲情与法律的碰撞,对执法者来说是一个十分艰难甚至是痛苦的选择,张敬艳同样曾多次经受过这样的考验。
有一次,张敬艳的表侄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时表侄正准备结婚。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表哥和表嫂就找上门来。两口子哭得鼻子一把泪一把,说孩子一旦被批捕,儿媳妇就娶不到家了,并说在农村娶个媳妇也不容易,求张敬艳一定帮这个忙。张敬艳对他们说:“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批捕条件,又不具有其他从轻情节,这个忙我帮不上。”表嫂说:“兄弟,你管着这事哩,给照顾照顾吧。”说着掏出5000元钱。张敬艳耐心地对她说:“嫂子,你就别让我作难了。孩子出了事我也很痛心,但法律都是死杠杠,我也没有办法,这忙我真不能帮,也帮不了。”表嫂听了非常生气,“好!现在你当官了是不是?你这个检察长俺高攀不上,只当没有你这门亲戚,今后俺再不踩你家的门。”说完气呼呼地拿着钱走了。最终,张敬艳的表侄还是被判了刑。
事后,张敬艳专程到狱中看望表侄,结合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他讲了许多如何走正路、不违法的道理,并鼓励他好好改造,听了张敬艳的话表侄后悔不已。表嫂也被张敬艳的行动感动了,她经常对别人说:“俺兄弟就是个好官,他侄子的事按法办我也认了,孩子这次受点罪但受到了教育”。此后,表嫂又经常到张敬艳家串门了。
工作是最大的快乐
有人把吃喝玩乐作为一种追求,有人把腰缠万贯视为一种满足,有人把享受温馨当成一种幸福。张敬艳把工作当成最大的快乐,把清廉当作自己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把奉献作为崇高的追求。
外省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葛某被逮捕后,其公司副总华某找到张敬艳,陈述了企业的困难,请求对葛某取保候审。同时还许诺,愿意拿出20万元做为保证金,并给检察院100万元的办公经费。说着就从包里拿出1万元现金给张敬艳,恳求张敬艳帮他这个忙。张敬艳明确告诉他:“钱,你带回去。我们会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利益,充分考虑你的请求。”
过了两天,华某又来到张敬艳的办公室,从包里掏出两万元现金,还是被张敬艳严词拒绝。又过一个月,华某第三次找到张敬艳,一下掏出五万元堆在了张敬艳的办公桌上。这次张敬艳明白了华某的心思----华某认为没有给葛某办理取保候审的原因是因为前两次给自己送的钱少。张敬艳对华某说:“能不能取保候审,是由你们经理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决定的,绝对不是送钱多少的问题。”华某很不好意思地走了。
后来,因葛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有立功表现,同时考虑到该公司二百多名员工的利益,检察院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葛某出狱后,华某再次带着两万元钱找到张敬艳,说:“张检察长,我是一个生意人,过去我总认为不送礼啥事也办不成,现在看来,我误解你了,我非常钦佩你的人品。这次我已无所求,算是我们公司发给你的奖金,你无论如何也要收下。”张敬艳对他说:“理解就是给我最好的礼物。钱,你还是拿回去吧。”
事后,华某和葛某多次邀请张敬艳去他们那里旅游,并表示承担一切费用,以表达敬意,每次都被张敬艳谢绝。2006年大年初一,新年零时的钟声刚落,张敬艳接到华某的电话:“张检,请允许我第一个给您拜年!”
2003年9月,受上级领导的指派,张敬艳承担了一起大要案的侦查工作。该案涉及十余人,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工作量之大、办案之艰苦,常人难以想象,更难以承受。在之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他每天平均工作时间都在十六个小时以上,有时连做梦都在想着办案。办案期间,他随身带着一个小记录本,白天带在身上,晚上放在床头,不管深夜几点,只要有一点想法和计划,就随时记下来。巨大的工作精神压力使他常常失眠,再困就是睡不着,这种情况有时连续就是好几天。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带领干警踏遍了全国23个省100多个城市,行程40多万公里,询问证人2000余人,调查取证1万余份,卷宗500多册,4米多高。所有案犯均被判处了重刑。
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张敬艳身体严重透支,导致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常常显得筋疲力尽。2005年7月11日晚10时许,当张敬艳听完工作汇报后,忽然感到一阵眩晕,险些栽倒,同志们把他送到家里,妻子问他咋回事,他说“可能是饿了,你给我做点饭吧。”妻子连忙给他下了一碗面条。吃过后,张敬艳就睡下了。第二天早晨,张敬艳一直没有起床,妻子把他叫醒,迷迷糊糊的他却怎么也抬不起头来。到医院一查,他的高压118,低压105,压差仅13,各项化验指标大都超出了正常范围,血糖已达到7.3。医生非常严肃地对他说:“你的压差太小,很危险,可能会引起猝死,你的血糖也已超过正常值,必须住院治疗。”但张敬艳并没有把医生的话放在心上,只拿了一些降压药,就匆匆回到了工作岗位。2006年2月,他到济南出差,顺便到齐鲁医院检查身体,结果查出血糖14.5,尿糖四个“+”号,“糖尿病!糖尿病!”医生肯定地对他说。给他看病的马医生听司机聊起他的工作情况后,非常感动,说:“张检,今后你来济南如不方便,我把手机号留给你,通过电话及时把病情告诉我,我给你治,你就不用来回跑了。”司机也埋怨他说:“你的病都是累出来的!如果当初听医生的话,注意休息、及时治疗,也不会病到这种程度。”
从那以后,张敬艳就成了家里人的“重点保护对象”。他父亲患心脏病住院,年迈的母亲天天陪床也不舍得让他陪一天,怕累着他;上初中的儿子得知爸爸生病后,天天盼着爸爸早回家,不管妈妈早餐给他煮几个鸡蛋,他总是先剥好一个给爸爸留着;妻子每天最用心的事就是提醒张敬艳按时吃药。
在牡丹区检察院,说起张敬艳忘我工作、廉洁勤政的感人事例,一桩桩、一件件干警们都历历在目:在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导致口腔咽喉等多个部位发炎,连水都难以下咽。为了不耽误办案,他从药店批发了三箱药品,连续五十多天在办案现场用竹竿挂着吊瓶打点滴。出差到外地办案,为了节省经费,他和大家常常住15元钱一个床位的简陋旅馆。即便是这样,他还是精打细算,有时工作到深夜11点多,为了能入住零点后的半价房,就会在旅馆的大厅里坐到12点后再办入住手续,让旅馆服务员都哭笑不得。有一次到外地办案,气温骤降,在当地检察院审讯室里预审时,他和同志们冻得直跺脚,手握不住笔,他们就从附近垃圾箱里捡来点碎木块和纸屑点着烤烤手,继续坚持办案。
在张敬艳的感召下,牡丹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同心同德、奋力拼搏,2007年该院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菏泽市委、牡丹区委连续三年四次作出向该院学习的决定。
追求、奋斗、奉献构成了他闪光的青春年轮;荣誉、鲜花、掌声书写了他辉煌的人生履历。正是凭着一股浩然正气、一种坚定的信念和一颗真诚火热的心,张敬艳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着人民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用他公正严明、清廉如水的职业操守,彰显着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将“忠于职守”演绎成人生的精彩华章。
(作者:鲁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