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5月13日讯(记者 赵新婷)2010年2月10日,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为维护乙肝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权利,限期废止违规乙肝项目检测。
然而时隔三个月,医院还会受用人单位委托检测乙肝吗?今天上午,记者电话暗访了济南10家不同级别的医院,结果除3家医院明确表示要遵照规章,不在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外,其余7家医院均表示如用人单位“有需要”,可以检测。
今天上午,记者以某公司人事部的身份对济南10家不同级别(省级、市级、区级)的医疗机构明察暗访。结果令人瞠目:除3家医院明确表示要遵照规章,不在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其余医院均表示如用人单位“有需求”,可以检测。
在暗访中,为谨慎起见,记者主动告知几家医院,国家不久前下文禁止查乙肝。但结果令人失望,大部分医院表示知道“禁查令”,“不过你们单位如果有需要,我们还是可以配合检查的。”各医院工作人员的语气比较一致,有些医院甚至主动表示“如果真有需要,我们可以面谈。”
“您好,我想带我们公司新进员工做一下入职体检,请问还可以检查乙肝五项吗?”记者以公司人事部的身份咨询山大二院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啊。”该工作人员回答道,“我听说现在国家不让查了呢?”“现在是不强行查,但是你们单位要是想查就可以查的,只要给我们报过来就行,但需要员工签字。”该工作人员耐心地对记者说。
在暗访中,记者发现,有医院不但提供检查,甚至还帮记者“出招”规避责任。济南市中医医院查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不强制查乙肝五项,但如果单位有意愿要求查医院可以配合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会帮被查者保密呢?”记者问道。该工作人员回答说,检测结果一般是反馈给查体者本人的,但是也可以反馈给“指定人员”,所以其实也是可以反馈给单位这一方的。“不过你们单位可不能因为这个新职工是乙肝携带者而不要他,他要是真起诉咱们,咱们就麻烦了,所以你们单位得保证员工不会起诉。”该工作人员“好心提醒”记者。
记者暗访的家医院中,三家明确表示“不能查”的医院为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千佛山医院。他们在电话中明确告诉记者,入职体检中不提供乙肝五项检测。“现在不能查了。”记者还想继续问下去,省立医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干脆的回答了一句“不能查”便挂了记者的电话。“现在国家要求取消检测乙肝五项,你们要是真有特殊原因需要查,必须去找卫生部门签字。”听到记者说要带新进员工进行乙肝五项的检查,千佛山医院查体中心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而齐鲁医院查体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好心劝说记者,“现在国家禁止在入职体检中查乙肝项目,你们非要查的话对你们公司也不好,还是不要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