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08:2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台儿庄古城一瞥
台儿庄景区一瞥
台儿庄景区一瞥
台儿庄景区民俗表演
枣庄市委书记刘玉祥接受记者采访
“转方式·调结构亮点探访”系列报道之四:枣庄篇
图文/大众网记者 吴哲 视频/大众网记者 燕雨
“枣庄是资源枯竭型城市,这个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避忌,只有正视这个现状,枣庄才能有明天,才能有更好的发展。”9月17日,大众报业集团“转方式,调结构,看山东”采访团一行来到枣庄,在媒体座谈会上,枣庄市委书记刘玉祥谈起枣庄的资源状况毫不避讳。为了彻底解决资源枯竭后城市发展的问题,枣庄正在打着“三大战役”,其中,大力发展服务业成为“三驾马车”中举足轻重的一驾,一座用煤换来的台儿庄古城已经初步展现在世人面前,她将成为台儿庄的新名片。枣庄,从向煤炭要资源,已经转变为对旅游挖资源。
台儿庄古城成为枣庄新名片
采访团一行来到枣庄,参观了新建的台儿庄古城,随即便眼前这座“活文物”而吸引。当下,这座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最大的亮点便是这座古城。就像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说的,“台儿庄古城是在欲火中重生的城市,而这座古城的重现确实来之不易。这座古城是逼出来的,挖出来的,换出来的……”
为什么台儿庄古城是逼出来的?这是由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所决定的。随着枣庄煤炭资源的挖掘殆尽,越来越多的下井工人失去了原属于他们的工作。如何解决这些工人的生计,让这座因煤而兴的城市不再尴尬,枣庄把目光投向了台儿庄。
枣庄把台儿庄古城作为发展文化旅游的“起爆点”,谋求枣庄第三产业的新平台、新发展。而建成的台儿庄古城也确实没让枣庄人失望,这里创造了让世人惊叹的一个建筑奇迹。修旧如旧的建筑效果,蜿蜒于亭台楼阁间的潺潺流水无不引得游客如痴如醉,让人仿佛来到江南小镇。台儿庄古城开城100天,已经吸引来了超过50万的游客前来领略它的醉人风采。
枣庄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发展需要龙头项目,旅游城市的兴起需要自己的旅游名片,台儿庄古城就是枣庄的旅游龙头、城市名片。通过台儿庄的带动作用,加之青檀寺景区、微山湖湿地公园等重点园区的快速发展。2009 年,枣庄共接待国内游客1036 万人次,同比增长23% 。 文化旅游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今年上半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2亿元,增长29%。
台儿庄成为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台儿庄区位于苏鲁交界处,总面积538.5平方公里,现辖5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人口30.3万。公元前319年,楚国三闾大夫屈原来到这里,将楚国东北边城次室更名兰陵,取意“香兰乐土”,也就是现代语中的“香格里拉”。
说台儿庄是北方的“香格里拉“并不为过,据《峄县志》记载:“台(儿)庄跨漕渠,当南北孔道,商旅所萃,居民饶给,村镇之大,甲于一邑”,清乾隆皇帝下江南时就有“天下第一庄”的美誉。修复后的台儿庄古城融八大建筑风格为一体、七十二座庙宇汇汇聚其间,城内更充斥着南北交融、东西合璧的文化氛围,作为京杭运河上唯一一座古码头,城内留存着3公里 “活着的运河”, 在台儿庄可以近距离的感受这座拥有7公里古水街水巷的东方古水城厚重的魅力。
不仅如此,台儿庄还是全国首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是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平台。2010年5月4日,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先生为台儿庄古城标志性建筑复兴楼奠基,并题词:“古贤名教富北辛,厚土奇峰泽鲁南。”
台儿庄古城带动服务业发展渐成气候
很多年前的枣庄并没有服务业的概念。2009年以前,枣庄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3.1%,在17市中仅高于莱芜、日照和菏泽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落后于全省平均4.7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3位。增长速度低于第二产业0.9个百分点。但面对严峻的经济和资源形势,枣庄最终确定了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总目标。
枣庄倾力打造节会经济,打造服务业发展新亮点。通过举办全国汽车场地越野赛、第二届中国·枣庄二手车博览会、山东省首届运河龙舟大赛和中国·枣庄“春之声”温泉节等知名节会活动,叫响了枣庄的口碑。
同时,枣庄还增加服务业的相关投入,通过非常优惠的政策吸引客商投资枣庄的第三产业。枣庄在全市引进了一批餐饮名店、星级酒店和快捷酒店、商业名店。全市67个服务业重点项目,过10亿元的2个,过5亿元的有6个。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枣庄市的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2009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353.07亿元,增长12.7%,高于GDP增幅0.1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4.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29.4%,比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服务业对GDP的贡献率为28.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3.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