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3 16:11: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珞巴族总人口为0.30万人,其中:男性0.15万人,女性0.15万人;性别比为100.20。与10年前的“四普”相比,珞巴族人口增加了0.06万人,增长率为27.69%,平均年增长率2.37%。
在珞巴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0.06万人,占总人口的18.72%;乡村人口0.24万人,占总人口的81.28%。与10年前相比,珞巴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13.34个百分点。
珞巴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共有0.27万人,占珞巴族总人口的90.76%。另外,珞巴族人口在其余地区均不足50人。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37.72%,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58.03%,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4.25%,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下降了0.09和0.23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增加了0.32个百分点。1990年和2000年珞巴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
15岁及以上人口有0.18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0.09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50.79%,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44.70%,女性成人文盲率为56.76%。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0.01万人,文盲率下降了21.93%。
6岁及以上人口0.26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49.30%,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13.01%,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4.95%,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1.48%。平均受教育年数3.56年,比10年前增加1.37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0.128万人,其中从业为0.125万人,失业0.003万人(按“五普”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77.11%,在业率为75.30%,失业率为2.34%。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7.20%,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60%,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1.20%。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7.20%,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4.00%,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8.80%。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担任技术工作的占4.00%,办事员占3.20%,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3.20%,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0.80%,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88.80%,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
在珞巴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5.90%,初婚比例为63.25%,再婚的人数占4.22%,离婚比率为1.20%,丧偶比例为7.23%。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珞巴族出生人口为60人(按长表推算),总和生育率为2.74。出生性别比为200.00,其中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00.00,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00.00。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珞巴族死亡人口为26人,其中:男性16,女性10人。粗死亡率为8.85‰,其中男性为10.86‰,女性为6.82‰,婴儿死亡率为33.78‰,预期寿命为68.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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