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居住习俗

2011-12-27 17:11:0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居住习俗;回族姓氏;回民;焉耆回族自治县;信仰习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居住条件;回族人民
[提要] 回族的居住习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与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也与回族的信仰习俗、饮食习俗等有一定联系。

  回族的居住习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与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也与回族的信仰习俗、饮食习俗等有一定联系。

  一 回族居住区域及分布传承

  回回民族的居住习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纪中叶。那时,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过海陆两条主要道路(史称“香料之路”和“丝绸之路”)来中国经商的较多。一些从海道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的通商港埠进行贸易,他们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滨口岸。唐时,这些回族先民主要侨居在当时中国贸易最兴旺的广州和扬州。从陆路来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长安的“西市”和“东市”。这些穆斯林商人不论是留居广州、扬州的,还是留居长安的,他们来中国后,有许多人买田地,修房屋,就地与汉族姑娘成亲,安家落户。据《资治通鉴·唐纪四八》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年--756年)以来,这些“胡客”“留居长安者四五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宋时,通商贸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来华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较唐代更多。他们主要聚居在广州、泉州、杭州。政府为此还专门给他们在江河边上划拨留居区域,出现了不少“回回冢”等。由于这些回回先民的经济基础好,居住条件在当时来说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结构、造型、设施相当可观。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层楼杰观,晃荡绵亘,不能悉举”。唐宋时,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区和礼拜寺。每一聚居区的“蕃客”所在地都称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几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几百人至上千人。随着“蕃客”和“蕃坊”数的逐步增加,唐宋时,政府为了加强社会秩序的组织管理,要求每一个蕃坊的穆斯林推荐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长”,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来中国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经商而来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开始,成吉思汗几次西征,大批的中亚、西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随军迁徙到中国。有军人、工匠、学者等等。军士都被元编入“探马赤军”,参加灭宋的战争。这时的回回,他们已不再是侨民,而是作为主人翁,像中国当时的汉、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样,可以长期定居;不再是限于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国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杂识续集》说的“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传》说:“元时回回遍天下。”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心碑》说:“我元始征西北各国,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由此看出当时回回主要聚居在繁华的城镇和生意兴隆的商业中心,以及交通沿线。如东南地区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芜湖、南京、镇江等地,这和当时广州、泉州、福州、杭州、扬州以及内地的开封、洛阳、西安等地回族分布一样,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上。就一个地区来说,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区的交通沿线和城镇。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汉、蒲圻、洪湖、沙市、宝昌、汉水等市县,位于长江汉水沿路。江南名城嘉兴有“回回街”。元代回族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筑上出现了各具丰韵、丰富多彩的样式。如“杭州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俗谓八间楼,皆富贵回回新居”。

  明代,由于“探马赤军”解体,服役、屯田、经商的回民皆已长期定居下来,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体。清代,封建统治者对回族人民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迁赶分散到“穷乡僻壤”,特别是西北地区,由于左宗棠残酷镇压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与汉族杂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深山沟壑里,多数被迁到“三边一梢”(即山边、滩边、湖边、渠梢)居住。在这种压迫下,回族以伊斯兰教为纽带,以清真寺为中心,集中聚居、团结在清真寺周围,成为相对独立的小聚居区。但大的方面,县与县、省与省之间,却构成了若断若续、点线结合的居住区,使邻近地区的乡、县、市、省之间能保持一定的联系。甘肃、宁夏两省区,就是典型的点线结合居住区。如“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

  从全国范围内来讲,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台湾省待补),回族共有八百六十余万人,每一个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宁夏、甘肃、河北、河南、青海、山东、云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布特点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现在,全国有一个回族自治区,即宁夏回族自治区,两个回族自治州(甘肃临夏、新疆昌吉),六个回族自治县(河北孟县、大厂,青海门源、化隆,甘肃张家川,新疆焉耆),还有五个回族和其他民族联合自治的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寻甸彝族回族自治县、咸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此外,还建立了四个县级回族区(呼和浩特市回族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和一百四十多个回族乡、镇。每一个省、市、县、乡的回民,一般都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地方,往往在农村自成乡、村、寨、营等,在城镇自成街道、区、巷、弄、里等,如北京市宣武区牛街附近就是回族聚居区。北京郊区、县有回族聚居村五十九个。吉林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吉林、扶余、临江、珲春等七个城镇。黑龙江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鹤岗、佳木斯、牡丹江、阿城等市、县。江苏省回族主要分布在南京、镇江、扬州等地,就南京来讲,回族又主要分布在建邺区、秦淮区。山东省回族从大的方面看主要聚居在德州、泰安、济南、菏泽、聊城、曹县、陵县等,但就市、县来讲又聚居在一些乡镇,如淄博市金岭镇、曹县侯家集镇、青州市云峡河、禹城县十里望、济阳县辛集、店子、菏泽市马垓等。西北各省回族这种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更为明显,如陕西省回族除在西安市聚居外,镇安县的茅坪、程家等乡、镇为回族集中聚居区。上述居住区还形成了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点的居住名称,有的是根据回族姓氏命名的地名。如马家湾、纳家户、丁家塘、白家寨等等。有的小聚居区的地名,从元朝回民参加“探马赤军”屯戍就开始留传下来。特别是现在全国各地回回营、回回寨、屯等地名名称就是受屯戍影响而流传下来的,如今河南的回回寨、齐河县的老寨子、陵县的亚虎寨、柳福寨等。明代以后还有大量以“营”为地名的,如现在宁夏头营、三营、七营;云南玉溪的大营、西营、东营;山东省无棣县的五营;阳信县的六营、大营、小营;泰安县的前营、后营;以及北京、开封、广西等地的回回营等等,都是现在回族居住的地方。在吉林省还有一些回

  回屯的地名,如红石屯、宝山屯、山前槐屯、蜂蜜营屯、前央屯等。

  西北各城镇的回民,除少数在市区里以外,大多数居住在城关外,如宁夏首府银川市的南关,青海省会西宁市的东关等;在一个县(镇)来说也是如此,如固原县南关、预旺镇南关均是回民。在回汉杂居的农村,回回往往紧靠在一起居住。

  回族聚居区除了叫营、洼等以外,都有地名,且一个地方回族人口发展到百十口乃至上千口人都建有清真寺。由于受唐代遗留下来的“蕃坊”的影响,这些地方回民内部称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如“本坊如何如何”、“坊上的事情怎么办”、“某某坊昨天一个孩子‘无常’了”等等。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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