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婚俗

2011-12-21 13:09:00     作者:    来源: 南宁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壮族 婚俗 女方家 寡妇再嫁 侬人
[提要]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以后公婆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结婚名。媒人第二次带着两块肋骨肉(又叫“讨亲菜”)和酒、菜等到女方家要生辰八字合婚。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过去盛行媒妁之言、父母包办,早婚现象很普遍,一般十三、四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订婚由媒人把奶银钱、酒菜及孝敬女方父母的衣服和给姑娘置办的衣服、首饰送到女家。成婚时,向祖宗献饭,拜家堂,告祖宗,婚仪与汉族相同。人赘婚俗称“上门”,礼与娶妇同,但仪式从简,不要男家聘礼,由女家酬客宴宾。有“转房”婚俗,但仅限于兄死嫂转为弟妻,今已少见。长期以来,盛行婚后“坐家”,女子婚后即回娘家。“坐家”期间,男女双方有社交自由,但行为必须在父母管教下进行,待怀孕或生子后才开始到夫家长居(逢年节和农忙时节,可由丈夫或其弟妹接回来短住)。若是三、五年仍不孕,但弟妹已长大结婚,就得“落夫家”,反之则改嫁。1981年以后,“坐家”的时间已大大缩短,约三、五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能与丈夫长久同居。个旧、蒙自、开远等市、县称“土佬”的壮族,“坐家”的习俗已有改变,婚后即落夫家。男女青年也有自由恋爱的,凡赶街子或节日,通过对唱山歌、抛花包(刺绣的球形香袋)等方式进行择偶,但即使双方情投意合,也须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合八字”方可成婚。结婚时,“土佬”和“侬人”盛行水泼新郎,“沙人”则盛行水泼媒人。接亲之日要挑粑粑去新娘家。“侬人”拜堂时长辈要为新郎、新娘起结婚名,以后公婆呼媳妇的结婚名,岳父母呼女婿的结婚名。

  开远、蒙自的“土佬”请媒说亲,第一次就要带酒肉,俗称“打狗菜”。订婚称“吃水酒”,结婚则称“献饭”。接亲时,女方大门紧闭,男方陪郎要从门缝中塞“红包,并送“姑娘鸡”才开门。“姑娘鸡”当日宰杀以招待客人,酒筵持续到次日天亮,边吃边唱。次日,女方家仍招待迎亲人,但有饭无菜,必须唱“要菜歌’才送出来。饭后迎亲人接新娘上路,女方家要送“晌午”,其中必须有一块猪头肉。新娘到家要给“进门钱”,门槛上放一根扁担,以示新娘从此要挑起一家人的生活担子。

  大门的两边放“弯刀”或弓箭,新娘用随身带的花伞挑开,表示新娘的机智勇敢。金平、河口、元阳的“侬人”、“沙人”,订婚叫“吃小酒”。结婚头天,从小与姑娘相处很好的女伴,各自从家中带着炒黄豆、炒蛋饼送到新娘家共餐,陪新娘边吃边唱。弥勒地区互相认识并建立感情后,由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求亲。女方父母同意,就把姑娘的生辰交媒人带给男方家。如“八字”相符,男方家请算命先生择算吉日,由媒人转告女方家,女方家就忙着给姑娘做嫁妆。结婚的头一天,男方家选1个伙子代表新郎,1个姑娘和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子挑着酒肉到女方家接亲。吉日早上,女方家把亲戚都请到家中吃一顿“嫁囡饭”,然后从其中选出男女各6人送亲。姑娘到了男方家并不和新郎同房,而是跟前来送亲的6个姐妹住在一间屋子里。第二天和新郎到酒席上敬酒,第三天回门。待来年裁种季节,由新郎亲自到岳母家领回新娘,从此夫妻才共耪田园,长久合一。个旧地区结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18岁前父母就为他选择对象,也有自由恋爱的,但必须征得父母同意,先请两个媒人去“说亲”,叫“讨话”。媒人第二次带着两块肋骨肉(又叫“讨亲菜”)和酒、菜等到女方家要生辰八字合婚。合婚到正式拜堂,要有三次礼仪: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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