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0 20:25:00 作者:赵新婷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2月20日讯(记者 赵新婷) “应把检查举报未成年人乞讨现象作为一种常态一直坚持下去。”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青少年宫高级教师孙建军向济南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禁止成人携带儿童乞讨。
近来,特别是在元旦前后以及春节前,一些乞讨者又在市区诸多路口频频出现,一些成年男女背着或者怀抱着孩子在车流中穿行、乞讨,许多人出于对乞讨者、特别是出于对孩子的怜悯之心,摇下车窗给点小费,这给川流不息的城市交通造成诸多不便,也给自身和携带的孩子造成安全隐患。
“这些乞讨者携带未成年人走街串巷,到处流浪乞讨,显然没有尽到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应尽职责,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更有甚者,这些孩子也不一定是他们的什么人,或许是偷来的、抢来的、借来的!”孙建军认为,在“网络打拐”以及有关部门及时出击、收获成果的同时,我们也需正视出现在我们市区成人携带孩子乞讨的问题。
孙建军建议,应把检查举报未成年人乞讨现象作为一种常态一直坚持下去,一经发现有人携带孩子进行乞讨,或者未成年人独自乞讨、合伙乞讨的现象,大家应及时举报,以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为由进行审查,有关部门应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同时,孙建军认为,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如发现拐卖未成年人进行乞讨者一定要依法惩办。对被迫跟着成年人乞讨、无法查明其父母,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则应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两次以上教育不改、仍携带子女乞讨的父母,就应该撤销其监护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孙建军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