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4 10:19:00 作者: 来源:半岛都市报
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查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今年全国财政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1220亿元,全国财政安排支出100220亿元。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为13亿中国人看好“钱袋子”,确保取之于民的钱用之于民 、用到最急需的地方、用出最佳的效益?让我们以2011年国家预算为例,追寻它的审查和批准过程,看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究竟设有哪些审查和监督“关口”。
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建议
为了做好2011年的国家预算审查,早在2010年11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先后听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1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2010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又先后两次听取财政部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通报,对预算报告和预算编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预算工委负责人表示: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在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入法定审查程序之前,听取部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通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了解社会民众对预算安排的期望,就预算报告重点和预算草案编制交换意见、提出建议,为全国人大审查做好必要的准备。
会前初审,审查效力“升格”
2011年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先后两次召开全体会议,会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财政部提交的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会后,全国人大财经委将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会议纪要和初步审查简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印送全国人大代表。财政部对预算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
预算工委负责人表示,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只形成初步审查“纪要”、“简报”,近年升格为初步审查“意见”,两字之改,却使财经委初步审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政府有关部门将据此对预算报告和预算初步方案做出修改。
大会审查,多道关口“把关”
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是全国人代会的重要议程。
今年大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做了进一步审查,提出了审查结果报告。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
3月10日,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审查结果报告,并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决定将关于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并将修改后的预算报告及修改情况的说明印发全体代表。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批准预算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草案。
3月13日,代表们对包括预算决议草案在内的各项决议草案进行审议。有关预算的决议草案在14日举行的大会上表决通过后,就意味着2011年全国10万亿的公共财政支出“去向”得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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