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6 09:4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北京3月5日讯(特派记者 吉祥) 上海、重庆已推行房产税试点,房产税今后会不会在全国范围内摊开?5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是否在全国范围推行尚未确定,但政府应明晰政策,属于居民托底的第一套房不应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最重要的是它的试点意义。”贾康说,现在上海、重庆正推行房产税试点,“要跟踪它的进展,然后总结经验,最后才好谈试点的范围有无可能扩大。”
贾康说,房产税在试点一开始,要处理得柔性一点。“比如重庆是涉及到高端的存量的,200多平米的花园洋房、独立别墅已经纳入了税收的调节,但税不到7000元,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开征但也不至于让住好房子的人伤筋动骨,符合纳税的支付能力原则,这是一个很好的试验开端,以后怎么样更合理,可以跟着走。”
“上海虽然不涉及存量,只是增量,但我们注意到,上海方案里,只要一买,它就会把存量拉进来。假设你有十套房,不出手没关系,但只要你再买下一套,就把所有存量一起计算。当然遏制了购房特别是炒房行为。”贾康说,上海已经有了机制,看起来只涉及增量,但实际上增量和存量有内在联系。
贾康说,房产税不管怎么改革,应该释放这样一个清晰的信息,“第一套房是托底的,属于基本住房内容,不应该由房产税覆盖,绝对不能把这个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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