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连答95问题,马英川率队与网友“实战”
“感谢大众网提供这次机会,让我们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实战能力,希望以后能多参与这样的互动栏目!”今天上午,大众网网络问政系列栏目——“请问检察长”顺利进行,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
马英川:六大法宝,服务黄蓝经济区
打击涉油刑事犯罪,东营市检察机关有“五大利器”;服务“黄蓝经济区”建设,东营市检察机关有“六大法宝”;服务保障文化建设,东营市检察机关还有“七大做法”。今天上午,大众网专访了东营市人...
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10月27日做客大众网
  10月27日,马英川检察长将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黄蓝经济区建设”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和探讨,并率领10个部门负责人在线回答网友提问。欢迎广大网友跟帖提问,提出问题,发表建议...
侦监监督处:刑事侦查全程监督 杜绝刑讯逼供
今天上午,侦查监督处处长李辉华就如何对公安工...
公诉一处:不是所有证人证言都能当证据
“不是所有的证言、证人都能拿来当证据的,作伪...
公诉二处:严宽相济“从轻从严”有条件
“‘从轻’、‘从重’、‘减轻’,这些表述并不...
控申处:为答网友连夜准备 密密麻麻作出记录
“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受理线索的重要途径,极大地...
民行处:通过抗诉,给当事人一个司法救济的机会
“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当被问道...
案管中心:画图解答网友疑问 打电话“求助”解决疑惑
“案件管理中心是一个新部门,对一个新生事物,...
监所检察处:假释犯人可GPS定位
在今天上午的互动环节,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
反贪污贿赂局:严打涉农职务犯罪
今天上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率领反...
反渎职侵权局: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数量少危害大
“渎职犯罪涉及43个罪名,虽然对比起来渎职侵权...
预防职务犯罪处:管好食品安全监管“大闸口”
今天上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带领10...
 
直播实录

马英川做客“请问检察长”

 

在线互动现场

 

侦查监督处负责人李辉华在线回答网友问题

 

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王庆联在线回答网友问题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田开封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崔江西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监所检察处处长周玉国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公诉一处负责人周博生在线回答网友问题

 
检察长,欢迎来大众论坛!~这是个好地方啊,请教问题啊,民行检察部门具体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田开封:(1)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民行检察主要通过抗诉的方式进行监督,具体而言就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和《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
请问怎样拨打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
控申处崔江西处长:你好,东营市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是人民群众反映民生诉求的“绿色通道”,我们设置专人值守热线电话,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热线电话号码全省统一采用“96699”,外地群众可以加拨东营地区区号0546。
检察长好,请问案管中心在全国各地都成立了吗?
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李云龙: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还处于开展初期,全国各地都在探索阶段,构建模式不尽相同。东营市案件管理工作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针,2010年3月起首先在东营区院、河口区院、广饶县院试点成立案管中心,结合试点经验今年市县两级院全部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市县两级院现共有工作人员16人,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请问律师会见当事人要到案管部门办理手续,还是到公诉部门办理手续?
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李云龙:查询案件相关信息、所处诉讼阶段、案件承办人员等信息可以到案管部门办理,卷宗的查阅、复印也可以在案管部门完成,但办理具体的会见手续仍需要到公诉部门。
啊,哈哈,刚刚没打上,不好意思哈~能不能再具体介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呢?
预防处处长王庆联: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既为反腐倡廉建设增添了一件利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技术预防+制度预防+观念预防”是当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加强了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和及时纠正,不仅增加了行贿犯罪的成本和风险,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能不能介绍一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呢?
预防处处长王庆联:在去年七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在每年年底对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特点规律、原因和发展变化趋势,以及制度上、管理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缺陷、漏洞作出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惩治措施和预防对策,形成《年度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
请问:听说现在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问哪些可以宽,哪些应当严?是否会产生执法不公的现象?
公诉二处处长崔汉刚:感谢你的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
为什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有的事实没有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
公诉一处处长周博生:感谢你的提问。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去申诉,办案人说有些案件为什么不受理?具体哪些?
控申处崔江西处长、民行处田开封处长:如果您的案件是刑事案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刑事申诉受理的案件是有条件限制的,必须是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现在老百姓一直关注职务犯罪问题,那么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预防处处长王庆联:根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第五条规定,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二)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三)分析研究典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改进、防范建议。
请问一下啊,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是啥啊?
预防处处长王庆联: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
我哥哥被邻居打伤,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做了不起诉处理,我们不服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反映?
控申处崔江西处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反渎局都是做什么呢,具体负责办理哪些案件啊?是不是查办官员贪污渎职的啊?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张金成:反渎局全称是反渎职侵权局,是人民检察院内设部门,主要是通过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这一司法强制手段,实现检察机关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它的职责是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工作并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有效地控制渎职侵权犯罪。
凑个热闹啊,帮忙解答一下呗~民行检察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田开封:民行检察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哪些侦查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这一监督过程贯穿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对公安机关实施各种侦查措施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缉拿犯罪嫌疑人等。
我想知道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情况,检察机关能否监督,如何监督?
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我想了解一下,检察机关通过哪些途径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检察机关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监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案件上。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或者认为侦查机关不应该立案的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机关会通知侦查机关,也就是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
自古以来都是杀人偿命,为什么现在很多涉及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判处死刑?
公诉一处处长周博生:感谢你的提问。首先,命案可能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等诸多罪名,不同罪名量刑不一。即使是犯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之规定,也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根据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很多人举报渎职犯罪都只能提供一些他们看到的实物,比如说豪华办公楼,他们认为其中可能存在渎职,那检察机关怎么处理这类举报?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张金成:渎职侵权犯罪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发现难。因为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职能运作过程中,具有比较强的隐蔽性。
再问一个哈,嘿嘿,那么我要申诉,到底应当提交哪些东西啊?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田开封:如果是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请准备以下材料。(一)自然人申诉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进行(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的除外)或委托律师进行。申诉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申诉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单位申诉的应提交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身份证明。律师代理申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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