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被邻居打伤,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做了不起诉处理,我们不服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反映?

2011-10-27 10:26: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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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控申处崔江西处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哥哥被邻居打伤,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做了不起诉处理,我们不服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

马英川检察长: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控告申诉处崔江西处长回答这个问题。

控申处崔江西处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为被害人,你哥哥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已经超过七日,应当到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此类申诉均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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