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济南读书的外地大学生,叔叔当协警。在一次办案中,他和另外一名正式警察把嫌疑人打成了轻伤。现在叔叔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刑讯副供拘留。我叔叔不是国家机关人员,检察院为什么还要拘留他?

2011-08-25 10:58: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反渎部门段义青:虽然你叔叔不是正式干警,但是可以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你叔叔涉嫌刑讯逼供犯罪,该案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虽未列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你叔叔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他是不是构成犯罪,还要看他在此案件中的作用。
我是在济南读书的外地大学生,叔叔在老家乡派出所当协警。在一次办案中,他和另外一名正式警察把嫌疑人打成了轻伤。现在叔叔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刑讯副供拘留了。全家人非常着急。我想知道,我叔叔不是国家机关人员,检察院为什么还要拘留他?

答:
反渎部门段义青:
虽然你叔叔不是正式干警,但是可以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你叔叔涉嫌刑讯逼供犯罪,该案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虽未列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你叔叔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他是不是构成犯罪,还要看他在此案件中的作用。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