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8 15:16:00 我要评论
马鑫 来源: 大众网大众网济南9月8日讯(记者 马鑫)三本常用法律书籍,四份打印的案例材料,落座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是有备而来的,万一网友的问题比较细,我也好根据资料给他一个准确、满意的解答。”今天上午,青岛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处长田峰,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的解答。
当看到网友“味增拉面”提出的有关到检察院提出申诉,不知该准备什么材料的问题时,田峰回答说,公民在向我们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而且这三个材料缺一不可。
随后他对记者说,虽然这个问题很小,答起来也很简单,但是这确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很多人正是因为不知道需要提交这三个材料,往往要多次跑到检察院来,费时又费力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不便。
比如在日常工作中,很多老百姓只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证据资料就来到我们这里,却没有准备好申诉书,这样我们就没法帮他提起申诉。因为与别的案件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一个特点就是“不告不理”,检察机关不能主动介入到民事案件当中去,所以在针对民事案件提出申诉时,老百姓的所提交的申诉书就必不可少。
“其实老百姓最关注的是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而这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田峰对记者说,在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中,有60%至70%的案件最终能获得成功,而这其中有三分之二案件是通过对当事人双方的调解,使其达成一致的方式获得解决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案件是因为各种不同原因而更改判决的。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的申诉案件,只是因为老百姓对法院判决中相关细节存在争议,而这些争议往往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所以只要我们把这一点解决好,老百姓就会满意。当然如果案件审理时,有关证据存在错误或者判决确实有误,我们也一定会依法要求法院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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