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0 10:16: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你好检察长能回答我一个小小业务员的问题么?我是医药代表,我向医院推销药品时,医院的人要回扣,这属不属于受贿索贿?
答:李建新检察长: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刘文清回答。反贪局刘文清处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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