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通过招标给一家大房地产公司,还是国有企业,供材料。但这个房产公司回款慢。即便管供应的副总签字后,也经常受出纳的刁难。出纳有时暗示我给点回扣,不得已我给了她1.5万元。听我孩子说,这是犯了行贿罪?

2011-09-23 10:46: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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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车秀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或 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你好,我通过招标给一家大房地产公司,还是国有企业,供材料。但这个房产公司回款特别慢。即便管供应的副总签字后,从公司财务科收取供应材料款也经常受出纳的刁难。我请出纳吃饭,出纳有时暗示我给点回扣,不得已我这一年来给了她1.5万元。听我孩子说,我这是犯了行贿罪。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答:

检察长马爱国:这个问题由具体负责的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车秀泉同志回答。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车秀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或 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根据以上规定,你是因取得货款不得已而向该出纳送钱,你获取 的利益不是不正当利益,所以你不构成行贿罪。但你的行为增加了你单位的运营成本,减少了应得的利润,且只 会助长该出纳的腐败犯罪。我给你提供两条建议:一是向检察院举报该犯罪行为,以打击受贿犯罪,我们将严格 为你的举报行为保密;二是再遇到类似情况,应向这个单位的上级领导或纪检部门反映,而不应助长这种腐败行 为的蔓延。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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