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

2011-07-04 14:0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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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文物保护规章和文物管理机构,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取得了一定成效。莒县县委、县政府也先后制订印发了《莒县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中共莒县县委办公室、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古墓葬、古遗址等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全面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目前,莒县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各乡镇在充实完善各自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选聘了专职文物看护员,严格落实看护责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文物保护规章和文物管理机构,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取得了一定成效。莒县县委、县政府也先后制订印发了《莒县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中共莒县县委办公室、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古墓葬、古遗址等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全面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有效地制止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莒县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各乡镇在充实完善各自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选聘了专职文物看护员,由县博物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由各乡镇、村根据实际情况给以适当报酬,严格落实看护责任,有的还在重点田野文物附近建有专门看护的房屋,确保不出问题。
  2009年12月莒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见习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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