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摘登·能源篇

2011-01-11 10: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推行海洋表层、中层、底层立体开发方式,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修编海洋功能区划,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定期评估制度。坚持发展与保护、利用与储备并重,加强对重要岸线的监管与保护。制定单位岸线和海域面积投资强度标准规范,严禁盲目圈占海域、滥占岸线。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鼓励围填海造地工程设计创新。开发超大型海上建筑浮游技术和海底空间利用技术,建设海上水陆两用飞机场,开展海下大型储藏基地建设研究。
    提示:着力构建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提高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1)风能。有序开发风能资源,重点建设沿海7市大型陆地风电基地和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山东半岛北、山东半岛南6个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2)生物质能。合理规划建设生物质能电站,鼓励建设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机组,积极扩大沼气利用,适度发展非粮燃料乙醇。
  (3)太阳能。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推进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城市建设。鼓励太阳能热利用,提高太阳能热利用规模和水平。
  (4)海洋能。在乳山、荣成、日照等海域规划建设潮汐能和波浪能发电示范项目,逐步加快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步伐。
  (5)大力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适时启动风光储输联合示范工程项目。
  (6)核电。建设海阳、荣成核电项目,规划建设烟台核电研发中心,加强区内核电厂址资源的勘察、论证和保护工作,保护和储备好核电厂址资源。力争在2020年初步形成两个核电基地。
  (7)燃煤火电。根据“上大压小”的要求,重点建设60万和100万千瓦级大容量、高参数、环保型燃煤电厂,以加强受端电网支撑,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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