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0 18:4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编者按:1月4日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由此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这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第一个获批的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批复实施,是我国区域发展从陆域经济延伸到海洋经济、积极推进陆海统筹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发表署名文章《珍视重大历史机遇 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全力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贯彻实施》,从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的角度阐述大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实施搞好服务。
珍视重大历史机遇 推进海洋综合管理
全力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贯彻实施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
新年伊始,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这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贯彻实施好这一《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全局。全省海洋工作者倍感振奋,深受鼓舞。《规划》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主要标志是:
《规划》体现了我省发展战略定位的重大跃升。这是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之后,我省又一个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一个省域范围内拥有两个国家级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的殷切期望和厚爱,也是我省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强大动力。从“海上山东”的提出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实施,标志着我省不但对海洋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而且是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蓝色经济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规划》体现了我省发展思路的重大转变。《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要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科教支撑能力,推动海陆联动发展,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区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规划》特别强调,要把海洋和陆地作为一个整体,实行海陆统筹规划建设,即资源要素统筹配置,优势产业统筹培育,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生态环境统筹整治,推动海陆联动发展。这一全新的发展思路,是科学发展主题和转方式调结构主线在我省的生动体现,指明了今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规划》体现了我省生产力布局的重大调整。《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要提升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地位,壮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海洋产业集聚区和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两个增长极,构筑海岸、近海和远海三条开发保护带,培育青潍日、烟威、东滨三个城镇组团,划分严格保护、控制开发、优化提升、重点开发四类岸段,整合岸、滩、湾、岛、海五大海洋要素,突出建设九大集中集约用海区。这一空间布局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功能明晰,优势互补,对空间资源要素实行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全省宏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必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规划》体现了海洋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规划》对海洋开发的关键领域和环节提出一系列重大体制机制创新举措。特别是推进集中集约用海,探索人工岛管理新机制,创设海洋产权交易中心等,均为全国首创,具有极强的示范引导作用。
《规划》是我省海洋开发、保护、建设、管理的总章程,是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总遵循。《规划》的批准实施倾注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的关怀和厚爱,这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民主决策的结果,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和风险。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全面把握《规划》的要求,把贯彻实施《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洋与渔业工作的中心任务,细化分解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点,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国务院在《规划》批复中强调指出,要推进海洋综合管理,这明确了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着力点。海洋综合管理是当今世界海洋管理的新趋势,它是基于生态系的集海洋空间布局规划、海域使用法制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监察执法管理、海洋公共事业服务于一体的海洋管理新模式。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大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实施搞好服务。
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与总体规划相配套的用海专项规划,为深入实施总体规划服务。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共同确立的依法管海的基本制度,是海洋国土利用总体规划,各类用海都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是我省海洋空间管制的法定依据,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用海的基本保障。要加快新一轮全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海,科学配置海域空间资源,力争国务院尽快批复,为今后十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空间资源支撑。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海洋生态保护规划、海岸与海洋空间布局规划、海岛保护规划、海砂利用规划等配套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保障总体规划实施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大力推进集中集约用海,为海洋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服务。集中集约用海是我省用海方式的根本转变,是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避免产业“分散、粗放、低效”的必由之路,是打造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海洋经济园区的载体和平台。要搞好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搞好集中集约用海区域的规划环评、社会风险评估、平面布局优化、动态监视监管,使每一个集中集约用海片区成为一个蓝色经济高地、优势产业集群和生态环保示范区。
三是强化海洋环境保护,为生态海洋建设服务。搞好海洋环境监测和影响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海陆一体化污染联动治理机制,实行严格的海洋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加大海洋保护区建设力度,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类型齐全、管理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实施海岸带海域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健全海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赔偿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同步推进渔业现代化,为建设和谐海洋服务。以改善渔区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施渔业“双十工程”为抓手,推进渔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大力提升养殖业,做大增殖业,优化捕捞业,做强加工业,拓展多功能渔业产业,着力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处理好渔业用海与工业城镇建设用海的矛盾,划定渔业基本保护水域,对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重要水产增养殖区等实行强制保护,稳定渔业发展基础生产力,维护渔民根本利益。
五是改进海洋行政监管工作,为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建立和完善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系统,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争取和落实好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和工作支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科学论证,依法规范项目用海审批,努力提高海域使用审批质量和效率。对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用海,设立快速办理通道,并在用海指标上予以倾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探索潮间带高地等特定海域管理的科学方式,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利用。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物权化,增强海域使用权融资功能,支持建设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为蓝色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加强用海监管和引导,防止无序用海、分散用海和盲目围填海现象的发生。开展海洋综合管理试点,推行海上综合执法,加强海上执法、海洋维权能力建设。
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任务繁重而艰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科学务实,为全面实施《规划》,建设生态海洋、富饶海洋、和谐海洋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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