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15:43: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安在线文化强省看山东——第七届网络媒体山东行系列评论之十二
大众网特约评论员 丁琪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叶朗在驳斥“商业片,票房就是一切”该观点时,表达了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位和属性,即:文化产业应该盈利,但更要兼具文化精神、文化理想。他说:“我们一般把文化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其实还有一个文化精神,也可叫做文化理想,应该由它统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叶院长一言,代表了学术界的观点,更表明了文化产业首先归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
山东是文化大省,具有丰厚的自然文化资源和人文文化资源,这意味着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如何充分利用、合理开发,使得文化产业各个门类贴上“山东制造”的标签,以独特的文化理想作为支撑,实现文化强省之梦,其间,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近年来,山东各地充分挖掘历史遗存和自然景观,抓住黄河入海、孔子诞生、泰岱崛起等代表性要素,以多样的形式和不同的艺术载体,使得山东较为丰富的文化精神得以体现。同时,汲取着时代的文化元素,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艺术品、影视和网络游戏、动漫、广电、出版等多元构架中,迈开了步伐,做出了有益尝试。
我国发展文化产业尚属起步阶段,于2009年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使得文化产业建设上升至国家“战略性产业”层面。在这样的发展要求下,唯有“志逾鸿鹄,行若赤金”,方能“取诸家之长,最终走好自己的路”。纵观山东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借鉴文化产业化发展较为成熟的日韩经验,我们还需强化自身的系统性、主导性和现代性。
系统性方面。文化产业要想真正成为战略性产业,发挥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离不开深化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这就意味着要有强大的社会支撑。不仅要解决机制体制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解决主管部门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政府投资、税收扶持、制度保障、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皆是实现文化产业系统化良性发展的保障。
主导性方面。当前,山东文化产业构架中,广播、电视、报纸和出版业占据龙头地位,有规模但缺标杆的现象较为突出。虽然我们有两家在全国来说颇具规模的动漫基地,鲁剧生产也可圈可点,但是,我们的文化主导产品是什么?概念尚且模糊。我们知道,日本是世界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素有“世界动漫王国”的美誉。动漫产业是日本文化产业的代表,更成为本国文化产业的主导产品,带动着文化产业的整体性发展。文化的主导产品就是拳头产品,就是品牌,就是效应。因为它是具有高附加价值和强辐射力的产品,不仅能力促周边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是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和品牌化发展的标志。
现代性方面。山东历史和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体现着较为丰富的本土文化精神与核心价值。而“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则意味着文化产业还要承担更为深远的社会责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是以文化理想来统领,文化理想理应具备的时代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决定着我们在文化构建和文化发展方面的建树。立足于传统积淀方面的文化视角让我们厚积薄发,构建当代文化和艺术,应有更为广阔的视野。“一山一水一圣人”代表着山东历史意蕴的文化理想,文化的时代性、与时俱进性,更加开启着山东的现代文化理想。
困难与机遇同在,发展与挑战并存。令人欣慰的是,文化立省,山东迈开了步伐。影视传媒、动漫游戏、主体开发、创意园区……林林总总的创意产业铺就了文化的载体。但是,大不代表强,数量不意味质量。有规模还要成系统,有创新更要有引领。健全机制、调整结构、建立制度、提供保障、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培育和形成具有山东丰厚底蕴和时代特征的文化主导产品,以主导产品带动品牌效应,继而壮大规模效应,这是时代赋予山东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元素的立体整合和持续性传播,从而推动整体社会不断进步、实现人民“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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