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1 11:12: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当前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五个难点
文化强省看山东——第七届网络媒体山东行网友系列评论之二十五
网友:李永军
文化体制改革是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诸多的配套条件,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相互衔接,统筹安排。加之文化体制改革起步较晚,改革的思想理论和工作准备不足,因而虽然新体制的嫩芽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明显发挥,但传统体制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的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作用,影响着文化生产力的发展。
一是近几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文化市场开放的“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推动的效应。总体来看,我国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仍存在着明显的落差。就文化领域而言,民营文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有文化经济的平稳增长存在着明显的落差,说明国有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还比较滞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缺乏动力,配套政策不完善,改革难度大。
二是随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改革和发育相对迟缓、对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日益凸显。目前,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区域壁垒和行政干预的问题虽然有所改观,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与全国统一的产品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尚未全面接轨,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落差。这也是我国文化市场上缺乏战略投资者,国有文化产业集团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平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
三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界定不够清晰,传媒行业的深化改革和体制安排面临困惑。集中表现为传媒文化产业集团“事业体制、产业化运营”的二元体制结构缺乏法律依据,在财务管理、对外融资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难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战略与其事业性质的体制特征存在着内在矛盾,如果不加调整,其改革目标存在着落空的可能。
四是国家文化宏观管理和监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这方面的改革涉及到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政事关系等诸多方面,与政治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目前,一些地方对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经营活动干预过多的问题仍较普遍,政府职能方面的“缺位”和“越位”并存,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依然突出。从而不仅导致了市场微观主体的交易成本过高,而且依靠以专项资金为主要手段和行政推进为主要方式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配置资源的传统体制,存在着管办不分、资助覆盖面窄、监管缺失等弊端,抑制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要发展模式的市场微观主体的内生增长动力,影响我国文化竞争力的提高。
五是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改革尚未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文化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如何管理,已有2006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以规范,而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如何改革,还存在着不同看法和做法。例如,上海在市委宣传部设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统一行使管理、监督和运营的职能;浙江、江苏则由省国资委统一行使这方面的职能;重庆设立了国有文化传媒控股公司,负责运营市属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我国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具有巨大的运营和增值潜力,但由于体制安排不尽合理,这种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又一次涉及全局性的深刻变革。其深刻性和复杂性不仅在于它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必须相互衔接、同步推进。而且,由于文化产品所具有的“内容意义”和意识形态特性,以及文化艺术生产的不确定性、其成果难以量化评价的模糊性、投资和消费的审美偏好等,使之在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的过程中,既有利用市场机制发现价格、放大文化的财富效应,以及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运营效率的一致性,同时也存在着市场经济的商业价值追求的趋利性与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追求之间的矛盾、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缺陷所导致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与人民享有基本文化权益之间的矛盾等。即使是美、英等西方文化产业发达国家,这些问题也还没有得到完全破解。由此可见,文化建设如何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需要我们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进行不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能做出符合国情的制度安排。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