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设现代海洋文化名城

2011-11-16 10:0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文化强省建设看亮点
[提要] 今天召开的中共青岛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意见》提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在更广的视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和发展文化,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文化品位高尚、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活力充沛、文化设施完备,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海洋文化名城。

■文化强省建设看亮点

青岛:建设现代海洋文化名城
到2015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或优惠,形成“15分钟文化圈”

 

□记者 宋弢 梁旭日 报道
  本报青岛11月15日讯 今天召开的中共青岛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意见》。《意见》提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在更广的视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和发展文化,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文化品位高尚、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活力充沛、文化设施完备,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海洋文化名城。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青岛确定“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文化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公共文化设施总体上居副省级城市领先水平,建成重要的区域性文化交流中心和文化产业中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城市海洋文化特质更具魅力,构建起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符号体系。
  作为一座依海而生、因海而兴的城市,青岛特别提出,在文化建设上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建设现代海洋文化名城。发扬激流勇进、海纳百川、争创一流的蓝色文化精神,培育蓝色文化品牌,把蓝色文化精神融入中国蓝色硅谷和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全过程;培育“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影视之城”等城市文化品牌,办好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国际海洋节、青岛国际帆船周等重大文化品牌活动;传承奥运文化,积极承办有影响的国际体育赛事。
  同时,青岛提出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重点发展影视传媒、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文化创意等主导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视听传输等新兴文化产业;推进中国电影交易中心、凤凰岛影视传媒产业基地、中外电影合作拍摄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培育10个龙头文化企业和100个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贴息、资助、补贴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发展。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方面,青岛将着重进行国有文化单位改革,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报业、广电、出版发行、网络、演艺等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股份制改造步伐,争取尽快上市,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五朵金花”。
  青岛还特别指出,要坚持文化惠民,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市区两级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街道(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社区(村)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规划建设文化中心、现代传媒广场、科技馆、档案馆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新建改建一批高水平的演出场所;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15分钟文化圈”,率先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对承担公益性演出任务的专业艺术院团给予补贴,鼓励专业文艺院团深入中小学校、社区(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开展文艺服务,每年免费配送文艺演出600场;实施“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百亿工程”,文化投入比“十一五”时期翻一番。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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