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须知

2011-06-09 10:1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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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提交作品与信息的保密及销毁:活动组委会将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对参赛所包含的所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并将该信息只用于内部使用,以及用于与参赛选手相关的监护人和著作权人的通讯联络。

  【参赛须知】

     6月10日起,选手可以登陆http://www.dzwww.com 进行报名

    (1)登陆大众网http://www.dzwww.com“山东首届网络歌手大赛”活动专区,直接上传。

    (2)直接将符合要求的作品发送至邮箱:qiankun4321@163.com,主题注明“山东首届网络歌手大奖赛”字样;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24时

    提交作品与信息的保密及销毁:活动组委会将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对参赛所包含的所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并将该信息只用于内部使用,以及用于与参赛选手相关的监护人和著作权人的通讯联络。

    比赛歌曲要求
    1、参赛歌曲可以是翻唱,可以是原创,鼓励原创(原创歌曲可以是清唱的,可以是弹唱,但要附上歌词以及简谱);鼓励创新,用自己方式演绎自己的歌曲,可以是改编,融入乐器演奏以及其它新的元素(有创新元素的歌曲请在歌曲说明中作简单介绍),鼓励组合与团队参加。
    2、参赛歌曲必需为本人原声。
    3、参赛歌曲必需是健康向上的,禁止含有攻击性、下流性、粗口等不良语言。

    4、需要录歌,大众网可以提供免费录歌服务。(大众网:山东新闻大厦4楼大众网,联系电话:85193032。请提前预约)

    比赛选手约定

     1、参赛歌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报酬的权利:
    (1) 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 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
    (3) 复制、发行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4)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5)公开发布的参赛信息包括:姓名(艺名\网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学习)所在地、参赛歌曲、作品名称、作品简介、词曲作者姓名,其他个人信息不公开。
    2、参赛者有任何异议者可在网站或致电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3、现场演唱需演唱全曲,伴奏带由参赛选手自己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4、作品要求反映我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和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
    5、对于本次活动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等手段的权利。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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