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网站不能一关了之

2011-08-31 21:53:00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网络舆论 非法利益 网络媒体 公关策划 公关活动
[提要] 据6月13日新华网报道,55家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近日被依法关闭。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等非法活动不能仅仅依靠有关部门的集中行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参与和共同出手解决。

  据6月13日新华网报道,55家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近日被依法关闭。经有关部门调查,这些网站有借刊载负面信息进行敲诈勒索的所谓维权类网站,有声称代理删除负面帖文的“删帖公司”,有招募、推介“网络水军”、“代理刷票”的“水军网站”和“刷票公司”,有从事“网络炒作”的所谓“网络推手”。

  众所周知,中国的互联网在十几年间迅速发展,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和丰富内容的同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严重破坏网络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近年来,从国家四部委联合整治行动,到全国100多家网站发出争创“文明网站”的倡议;从全国范围内关停55家非法网络公关网站,到鲁花公关策划总监网络恶意攻击金龙鱼被捕,声势浩大的“网络整风”赢得了网民的一片叫好声。

  但也有专家、学者包括网民在内的许多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关了网站以后,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能就此铲除吗?”

  笔者认为,非法网络不能只是一关了之,后续的行动要跟上,还应该在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严处重罚关键责任人。

  同时,网络监管部门应科学甄别众多网站的类型,通过细化标准进行区别管理;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网络民意的表达形式和途径,实现全社会网络舆论空间的持续增长和网络舆论内容的日趋真实客观。国家还要积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尽快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的法律法规。因为只有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才能在网络灰黑势力损害到公民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时,做到有法可依。

  另外,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等非法活动不能仅仅依靠有关部门的集中行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参与和共同出手解决。特别是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和普通网民也应该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大力培养独立思考的意识,积极重视自身的责任,理性看待网络信息,从而提高自身的甄别和利用网络信息的能力。

  综上,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等活动,仅凭关闭数十家网站或一方之力绝不能治本。(人民网-观点频道)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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