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19:06:00 我要评论
来源: 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 青岛市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活动。该活动由青岛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办牵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是在全市加强互联网法制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推动全市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青岛市“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活动时间为2011年1月至12月,历时一年。主要内容包括:举行启动仪式及主题报告会;深入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成立“文明上网从我做起”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举办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风尚;在本市主要网站开展“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活动,用优秀的网络文化作品引导社会舆论;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举行网上专题讲座,以文字实录、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线宣讲,并举办在线访谈活动,通过开设专题和专栏、举办网上签名等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文明上网从我做起”活动。
“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活动的重点是开展集中宣讲教育。自2011年1月开始,分机关、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几个层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机关、事业单位要通过专家讲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了解互联网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网络传播规律,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和运用能力;各大中小学要将宣讲活动与宣传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相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浏览低俗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转载违法、低俗信息,使网络成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课堂;各区、市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宣传互联网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社区居民自觉抵制网上庸俗、低俗、媚俗之风,不轻信、不传播虚假、有害信息,形成文明上网的好习惯;企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广大职工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目前,已举行了启动仪式和首场报告会,并制作了400块户外公益广告牌进行宣传。其它相关活动将按计划安排逐步展开。
青岛市“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活动时间为2011年1月至12月,历时一年。主要内容包括:举行启动仪式及主题报告会;深入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成立“文明上网从我做起”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活动;举办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风尚;在本市主要网站开展“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活动,用优秀的网络文化作品引导社会舆论;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举行网上专题讲座,以文字实录、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线宣讲,并举办在线访谈活动,通过开设专题和专栏、举办网上签名等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文明上网从我做起”活动。
“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活动的重点是开展集中宣讲教育。自2011年1月开始,分机关、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几个层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机关、事业单位要通过专家讲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了解互联网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网络传播规律,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和运用能力;各大中小学要将宣讲活动与宣传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相结合,引导广大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浏览低俗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转载违法、低俗信息,使网络成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课堂;各区、市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宣传互联网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社区居民自觉抵制网上庸俗、低俗、媚俗之风,不轻信、不传播虚假、有害信息,形成文明上网的好习惯;企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广大职工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目前,已举行了启动仪式和首场报告会,并制作了400块户外公益广告牌进行宣传。其它相关活动将按计划安排逐步展开。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