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虚假新闻的八大罪状

2011-02-12 16:0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众所周知,新闻史上对“新闻”这一概念有多种定义,但所有的定义都不能缺少这样一个元素:那就是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虚假新闻恰恰是缺少了这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虚假新闻不是新闻,而是妖言惑众。

    罪状之一:虚假新闻是对新闻定义本质的反动。

    众所周知,新闻史上对“新闻”这一概念有多种定义,但所有的定义都不能缺少这样一个元素:那就是新闻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虚假新闻恰恰是缺少了这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虚假新闻不是新闻,而是妖言惑众。

    一说新闻,就必然提到导向,其实就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而言,对导向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就是相同的国家、相同的民族、相同的阶级在不同的时期里,在不同的体制下,对导向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阶级在任何的时期里,在任何的体制下,都是反对虚假新闻存在的。也就是说,新闻导向可以有国家、民族、阶级、时代、体制的色彩,而真实则是新闻固有的特性,放之四海而皆准。或许有人会说:戈培尔不是讲“谎话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吗?我说:第一,戈培尔的这话是上不了台面,第二,戈培尔的灭亡恰恰证明了搞虚假新闻是没有好下场的。

    罪状之二:虚假新闻是对“党和人民喉舌”职责定位的背叛。

    列宁说:“吹牛撒谎是道义上的灭亡,它势必引向政治上的灭亡。”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虚假新闻则是最为严重的导向错误,是媒体最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这就像是为人指路,往东还是往西,你如果指错了,虽不应该的,也无大碍,但如果前面分明是悬崖,你愣欺骗说是塑胶跑道,那就成犯罪了。有人说,媒体是社会的“瞭望者”,也就是放哨的,如果不说实话,后果可想而知。西周如何灭亡,不就是点假烽火吗?还有人说,记者是社会的“良心”,如果昧着良心说假话,那真的是坏了良心。

    罪状之三:虚假新闻是对新闻媒体行业和记者队伍形象的践踏。

    如今媒体地位下降了,记者形象不佳了,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我们身在其中,也经常感慨不已。但是媒体和记者如此贬值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说起来可能比较复杂,比如媒体增多了、需求变化了等等,但其中有一条原因至关重要而又不可否认,那就是媒体虚假新闻泛滥,抹黑了自己的牌子。防火防盗防记者,为什么防?在基层工作的干部,经常被一些所谓的记者无端骚扰。

    虚假新闻严重破坏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圣雄甘地曾经列出了“七桩社会罪行”:无原则的政治,无牺牲的崇拜,无人性的科学,无道德的商业,无是非的知识,无良知的快乐,无劳动的富裕。我看我们现在一些媒体就和其中三条有关:无道德的商业,无是非的知识,无良知的快乐。什么兽兽,什么月月,越无耻,越宣传,降低了自己的报格,抬高了人家的身价;当中脱衣的模特,竟成为电视节目的座上宾,真是咄咄怪事!

    我们讲职业道德,应该高于记者个人的道德,你本人可以不怎么高尚,但你从事的职业要求你必须懂得什么是高尚,懂得如何尊重高尚,懂得善于传播高尚。

    罪状之四:虚假新闻是对社会风气的败坏。

    建设诚信社会,有两部分人在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导向作用,一是领导人,一是媒体人。古人云:“勿谓人多诈,需教吏不欺。”领导人不诚信,是致命的。西方有句谚语:如果修女们知道了上帝是人造的,非发疯不可。而媒体人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一方面是媒体的内容,一方面是记者的行为。记者行为不端,当然影响不好;而媒体内容低俗、虚假,通过大规模传播,影响会更广泛、更恶劣。在这个问题上,越是品牌媒体越当慎重。

    罪状之五:虚假新闻是对所涉对象的伤害。

    报道事,必然牵涉人。虚假新闻就是造谣中伤,而这种造谣中伤不是口口相传、窃窃私语,而是公开诏告天下、唯恐知者不众,三人就能成虎,千万人呢?搁谁身上能受得了。有人会说,报错了更正过来不就行了吗?更正能解决一切问题吗?今天说你是“坏蛋”,明天更正说你是“好蛋”,你愿意吗?

    罪状之六:虚假新闻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冲击。

    本周一的宣传部长会上,孙部长讲了一个情况,近期许多媒体都在报道,土地出让金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60%甚至更多,得出结论是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拆迁,就是为了多捞钱,他说其实这很不真实,因为拆迁是要补偿的,而且补偿费用越来越高,许多时候不仅拿不到钱,还要往里贴钱。但是这种不真实的报道起到作用是什么?是在激发民众对政府的抵触和对抗情绪。实际上,社会出现的一些极端行为,许多都和舆论有关。非法集资企业宣传的时候,一些媒体在帮忙;受害群众闹事时,媒体又开始鼓动,如此,怎能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呢?

    不仅是国内社会秩序,有时还会影响国际社会秩序。有媒体胡说蒙古国是中国的一部分,很快就要回归中国了,结果激化了蒙古国一些人的排华情绪,不断发生华人流血事件,这不是作孽吗?

    罪状之七:虚假新闻是对读者真挚感情的亵渎。

每一个媒体都会有一批忠实的读者或者受众,他们对媒体无比的忠诚。大众报业集团读者节上,有很多感人的事情,许多读者收藏每一天的报纸,熟悉每一位编辑记者的名字,谁说报纸不好,他们会跟谁急。我们在他们心目中是神圣的,是高尚的。虚假新闻则是对他们真挚感情的严重亵渎,也必然会伤了他们纯洁的心。有一句戏词:“受了卖糖公公骗,从此不信甜嘴人。”欺骗爱我们的人,罪过啊!

    罪状之八:虚假新闻是对媒体社会担当的消解。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华章”。新形势下,媒体在转型,过去以歌颂与发动为主,现在则转为以服务与监督为主。歌颂,作假当然也很不对,但追究者少,除非你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而监督,如果有假,人家是决不会善罢甘休的,尤其是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觉醒的时代。没错都可能有人找茬,何况错误百出呢。关键是,虚假新闻有何道义可言?怎能算作华章?以假求真,能求出什么来?

    一个外国诗人写道:“无数的森林化为纸浆,造成的报纸数以亿计,日复一日地吸引读者,在讲述滥伐森林的道理。”这就是在讽刺我们报纸自身不正,何以正人?事不一定是这个事,但理一定是这个理。

    现代哲学家萨特给知识分子定义:是一帮爱管闲事的人。自己都管不好自己,还什么资格管别人的闲事啊!

    虚假新闻罪状不止这些,比如在我们大众报业集团,如果出现这个问题,还是对我们光辉历史一种辱没。530多名报人和160多名乡亲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报纸,我们如果不严谨办报,如何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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