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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贩之死 是社会的“无力”

2012-08-10 10:46:49     作者: 薛建国    来源: 钱江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培军,派出所,跳车
[提要] 鱼贩王培军的灵堂设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菜市场入口处,没有锣鼓喧天,也没人抱怨灵堂挡了路,他的妻子何群在一旁轻声抽泣,儿子的表情则有些木然。王培军和妻子何群在湘潭市城正街菜市场经营一个鱼摊,勉强能保证一家人的温饱。

  鱼贩王培军的灵堂设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菜市场入口处,没有锣鼓喧天,也没人抱怨灵堂挡了路,他的妻子何群在一旁轻声抽泣,儿子的表情则有些木然。何群说,丈夫骑车与三轮车发生刮擦事故后,扶起并非自己撞倒的老人并为其支付了医药费,但之后发生的纠纷使他无力应对。8月7日下午1点多,王培军关掉一半店门,默默地喝下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王培军和妻子何群在湘潭市城正街菜市场经营一个鱼摊,勉强能保证一家人的温饱。可天有不测风云,7月25日早上7时许,王培军骑着三轮摩托进货回菜市场,经过城正街派出所门前拐弯处时,不慎与一名卖小菜女子所骑的三轮车发生刮擦,女子跳车时撞倒了从她身后经过的83岁老太太袁某。袁倒在地上,王培军立刻上前将她扶起。袁说王培军撞到了自己,要他赔钱。王培军与卖小菜的女子商量,两人共拿了100元钱给袁某,王培军出了60元,卖小菜的女人出了40元。

  因为人不是王培军直接撞倒的,在不少网友眼里,王培军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是做好事,他的死让人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滑坡,好事做不得。显然,这是一种情绪化的渲泄。用一两个极端例子肯定或否定一切,本身就是“极端”的。

  从报道描述的经过看,老太太袁某是被跳车的女子撞倒的,女子跳车是因为她骑的三轮车与王培军骑的三轮摩托发生了刮擦,因此很难说老人倒地与王培军完全没有关系。不管有没有关系,但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王培军很负责任,是个善良的人。

  有人说王培军死于太好说话了,袁某在拿了100元钱后,又提出到医院检查,王培军陪她去了医院,拍片结果显示没有任何问题,王培军支付了全部费用。谁知,第二天袁某却找上门来,称胸口很痛,前一天的诊断不准确,要王培军赔偿7000元。王培军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支付了6500元。袁某也在打的收条上写着“一次性负担,以后不负任何责任”,城正街派出所副所长王卫民在上面签字。不曾想,此事远不是“一次性”可以解决的。第三天,袁某的儿子和儿媳找到派出所,称袁某断了5根肋骨,医疗费已花去2.3万多元,之前赔偿的6500元根本不够。王培军答应再赔偿6000元。然而,当王培军要袁某的儿子过来拿6000元赔偿金,对方反悔了,要求赔偿20万元才能了结,并且派人上门威胁收不到钱就要命。一个善良的人,就这样一步步被逼上了绝路。

  有人说,如果王培军凶狠一点,袁某及其家人就不可能一次次进逼,以致让他“无力应对”。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善良不敌凶狠,何来社会正能量?

  社会应该给善良以力量。我们社会并不缺少维护正义和公平的机构及其人员配置,但是缺少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力量。派出所曾经为王培军他们做出过调解,袁家领了收条,副所长王卫民也在上面签了字,按说已经案结事了。但遗憾的是,派出所和王培军一样,都没想到通过维权来解决问题。王培军自身的无力,周围环境的无力,使得这场悲剧,以极端的方式上演,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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