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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智慧:刑事诉讼法修正 有助少出冤案错案

2012-03-11 11:55:00     作者: 尹玉涛 王磊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冤案 错案
[提要] 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智慧今天在接受大众网采访时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更能进一步保障没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证少出错案,或者不出错案。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智慧接受大众网采访。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尹玉涛 王磊)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智慧今天在接受大众网采访时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更能进一步保障没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证少出错案,或者不出错案。

  在采访中,许智慧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确实有很多进步,修改了很多具体内容,比如说在保障人权方面做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另外在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也跟《律师法》有了进一步的衔接,还有一些内容比如说非法证据排除,这都是刑事诉讼历史上很重要的一个进步。

  许智慧举例说:比如说像律师会见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第一次被询问就可以请律师了。过去律师会见的时候很难,现在等于是拿着律师的执业证,拿着委托手续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当然有个别的情况除外,危害国家安全罪除外。还有对她一个印象很深的例子,就是非法证据的排除,这也是第一次新的规定,过去等于说也是禁止刑讯逼供的,但是刑讯逼供仅是非法取得证据的一种途径,可能还有其他的方式,现在等于说,只要是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是不能使用的,除非他可以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补正。

  在许智慧看来,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更能进一步保障没罪的人不受追究,保证少出错案,或者不出错案。比如说,证人证言方面也有很大的进展,过去如果关注刑事案件就会发现,有很多案子仅仅凭证人证言就可以定了。现在是如果证人证言关系到这个案子的定罪量刑的话,而且对方比如说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又提出异议的话,在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是应当要求证人出庭的,证人是有义务出庭的。“这一点我觉得是很大的改变!”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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