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称发射是和平性质 是国际法公认权利

2012年12月12日 22:20作者:中新网来源:中新网

据朝中社报道,朝鲜外务省发言人12日就成功发射第二颗“光明星3号”卫星一事回答朝中社记者提问。发言人表示,和平利用宇宙是国际法公认的权利,朝鲜将继续行使合法的发射卫星权利。

    

12月12日,朝鲜电视新闻主播激昂播报“光明星3号”卫星发射成功。 (视频截图)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朝中社报道,朝鲜外务省发言人12日就成功发射第二颗“光明星3号”卫星一事回答朝中社记者提问。发言人表示,和平利用宇宙是国际法公认的权利,朝鲜将继续行使合法的发射卫星权利。

  发言人说,朝鲜此次成功发射卫星,是金正日的遗训,是根据旨在推动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的科技发展计划进行的和平事业。

  敌对势力对朝鲜和平卫星发射说什么“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表现出想以此无理取闹的不正当企图。

  发言人说,和平利用宇宙的权力是反映国际社会一致意志的普遍国际法所公认的,不是联合国安理会所能擅自违背、说三道四的问题。

  只把朝鲜卫星发射视为军事目的的远程导弹发射、“挑衅”、紧张局势的因素,这是出于敌视朝鲜的观点。

  发言人说,美国在今年4月也曾做出敌对的过度反应,使朝鲜不得不重新全面考虑核问题。敌对观念对谁也毫无帮助,对抗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朝鲜希望有关各方保持理智和冷静,以免事态事与愿违地朝着谁都不愿看到的方向发展。

  发言人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朝鲜将继续行使合法的发射卫星权利,征服宇宙,为建设国家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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