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道农民裸捐遗体救五人———于啟旭(莱阳羊郡镇南羊郡村农民)
出生于1965年的于啟旭,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农民,但在2012年6月27日弥留之际,他却作出一个惊人决定:把遗体和器官无偿捐献给社会。目前,他的器官已经挽救了3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2名因眼疾失明的患者得以重见光明,而他的遗体和心脏则用于科研教育事业。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于才表示,这是少有的捐献者家属主动与红十字会联系,将遗体全部捐献,“这是当之无愧的烟台籍‘裸捐’遗体第一人。”
推荐词(评委会主任委员、教授、烟台日报社副总编辑衣文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千年古训,深入人心;全身而葬、入土为安,古老习俗,根深蒂固。在烟台,却有这样一位农民兄弟———弥留之际,他嘱托家人:把有用的器官无偿捐赠他人。他去世后7小时内,他的妻子、儿子帮助他完成了遗愿。“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诗人臧克家的诗句好像就是写给这位47岁农民兄弟的。让我们向这位烟台无偿全身捐助人体器官的第一人———于啟旭致以崇高的敬意!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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