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2012年12月22日 09:30作者:王昊魁来源:光明日报

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公民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公安部今天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上进行贩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昊魁)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公民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公安部今天公布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据悉,今年4月7日,孙某到江苏无锡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支付宝登录密码被人修改,账户4.7万余元人民币被人于当日凌晨分9次转入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案发后,警方第一时间调取受害人网银账户交易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盗取的资金全部充入某网络交易平台账户,并购买虚拟货币销赃洗钱。

  经查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账号系案发当日注册,但没有登记注册人相关身份信息,案件侦办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几经周折,通过其他线索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真实身份,并在辽宁将其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上进行贩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今年4月5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网警大队根据线索,发现网民“低调”涉嫌通过网络非法向他人大量贩卖枪支。办案民警经过线索梳理分析,发现网民“低调”的真实姓名为曹某。

  经查,从今年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曹某与易某合谋,由易某在网络上购买枪支,然后出售给曹某,曹某再伙同周某等人通过网上聊天、网络购物等形式在网络上销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再通过物流将枪支发送给买家。经侦查,易某、曹某等人通过网络共出售枪支399人次,遍及全国29个省份。11月,公安机关开展全国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人。

  据介绍,2009年后开始泛滥的QQ视频诈骗类案件,犯罪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嫌疑人首先在网上与不特定对象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利用木马盗取不特定对象的QQ号码,并利用视频软件录制被盗QQ号码使用者的视频图像,然后登录盗来的QQ号码,诈骗其好友。此类犯罪作案工具由最初的台式计算机、实名开通的宽带发展到手提电脑、移动上网卡、诈骗专用QQ、不记名手机卡等。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应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认清此类犯罪分子的诈骗特征,当遇陌生人要求汇款转账时,一定仔细审查关系地址,若遇异常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今日3版刊登《网上支持关注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8版刊登《印度:用技术与法律应对网络犯罪》)

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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