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成都商报:景彪的眼泪折射锦标主义

2012-07-31 09:49:00     作者: 何鹏楠    来源: 成都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锦标主义 体育本质 竞技队 眼泪 银牌
[提要] 在孱弱百年后走上逐渐富强的道路过程里,中国曾经特别需要一些东西来振奋民族精神,展现国家力量。事实上,自北京奥运会后,从国家,到民众,均认识到了我们要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必须从根本上扭转金牌思维。”这一刻,我分明看到,中国成为体育强国的曙光!

  他指着银牌说:“这不是金牌,我辜负了大家!”

  银牌也是牌,吴景彪(微博)加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压力?

  体育总局官员常说的一句话“金牌少了老百姓不答应”,这样的认知放在当下是否准确?

  北京奥运后,中国提出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怎样才算真正的体育强国?

  至少,从吴景彪的这句话可以看出,锦标主义、金牌至上仍然充斥,我们的路仍然很长、很长……

  如果有一天,你成为世界第二,你会觉得自己是罪人吗?这一道本该显而易见的问题,放到中国体育身上,答案就与众不同。当吴景彪拿下奥运会男子举重56公斤级银牌,却如同罪人一般痛苦流泪,先后十次鞠躬道歉,“我有愧于祖国,有愧于中国举重队,有愧于所有关心我的人,对不起!”

  当这一匪夷所思的场景让我们疑惑,为何在很多中国民众逐渐回归体育本质时,在体制之内,锦标主义、金牌至上论依然如此?我们反思,中国要成为真正的体育强国,现在或许已到彻底清除这些毒瘤的时候了!

  他们代表的,不仅是自己

  从颁奖仪式,到新闻发布会上,吴景彪十次鞠躬道歉。当有记者安慰他:“奥运会这样的大赛,银牌应该也是一种非常崇高的荣誉,你为什么像做错了什么?”吴景彪的回答是:“因为这不是金牌,我辜负了大家!”

  赛后,网上不少人对吴景彪的悲伤情绪有些不解。然而,记者相信,吴景彪的伤悲,是发自内心。2006年,记者初入体育新闻行业,在采访一支竞技队时,曾得知 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女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时,因为过于紧张,最终只获得铜牌。回运动队后,没有人为她第三名的成绩而喝彩,包括她自己也闷闷不乐,甚至绝食一天。记者曾私下跟这名运动员聊过,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我对不起队伍。结果不到半年,她因为精神压力而退队。有体育研究者告诉记者:“在中国,从运动员进入运动队的那一刻起,他们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代表祖国人民,只有拿到金牌,才是为祖国争光,才是荣誉。因此,大部分运动员发自内心地认为,没拿到金牌,就是罪人。”

  他们举起的,不仅是杠铃

  芮成钢说:“在中国,金牌就是金牌, 银牌基本等于铜牌,铜牌基本等于没牌。”从运动员自身来说,金牌和银牌铜牌,可谓天壤之别。据记者了解,2008年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奖励金牌获得者35万元,而银牌获得者只有20万,铜牌15万。而到了各省市体育局,奖金的差距更大。除此之外,奥运冠军还能够获得企业奖励、广告代言等。业内都知道,一块奥运金牌相当于两块全运会金牌,这一下就不得了了,金牌决定着运动队教练乃至地方体育局在内一大批人的利益。

  新华社提到,割除“金牌至上”,首先应从体育管理部门做起。每逢大赛,大部分参赛国家和地区都能坦率透露夺金指标,唯有中国军团遮遮掩掩。看似“不重金牌”,实则是对金牌得失太过介意。要想运动员少些压力,还得管理者给他们“松绑”。

  我们要的是,体育强国风范

  1919年4月,顾拜旦用诗歌般的语言阐述,“奥林匹克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

  在 孱弱百年后走上逐渐富强的道路过程里,中国曾经特别需要一些东西来振奋民族精神,展现国家力量。但,当我们已经做到在竞技层面“赶英超美”,那么,金牌所带来的意义,已经在改变。事实上,自北京奥运会后,从国家,到民众,均认识到了我们要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必须从根本上扭转金牌思维。但四年过去了,我们发现,依然充斥“金牌至上”。吴景彪只是这条神经链上的第一个结。

  如果我们的体育管理部门依然用十年前、二十年前的那套思路来 对待体育;如果我们的媒体依旧只对胜利者蜂拥而至,对失败者不理不睬;如果我们的民众,依然只将崇敬的眼光,投注到领奖台的最上一阶,那么,我们国民体质 强健的终极目标将成为空想,奥运的真正精神将难体现,最终我们还将会看到更多吴景彪的眼泪!

  值得庆幸的是,如今很大一部分的民众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也开始进行反思和改变。奥运会开赛3天以来,大家对比赛失利的选手几乎没有奚落和讽刺,更多的是鼓励和同情。这一可喜的变化,在喻丹加油和吴景彪身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而当昨天陆滢加油在女子100米蝶泳决赛中憾失金牌后,反而轻松地说,“练了这么多年才明白,并不是一定进入前三才是真正的赢家,只要把体育精神发扬出来,大家都是赢家。”这一刻,我分明看到,中国成为体育强国的曙光!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