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家书屋”工程,推动新农村文化大繁荣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它作为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为加快发展农村扫盲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同时“农家书屋”工程也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文化,推动全社会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原标题:完善“农家书屋”工程,推动我省新农村文化大繁荣的建议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它作为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项目,为加快发展农村扫盲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同时“农家书屋”工程也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文化,推动全社会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议尽快建立完善我省“农家书屋”工程:
第一,采取“国拨、省市补、县贴”的政府投入资金办法外,多方面扩大资金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家书屋这项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投入资金、赠送出版物、投资建设冠名书屋等方式向“农家书屋”工程提供捐助,“农家书屋”建成以后的发展还要倡导社会各界捐赠,定期发布有关“农家书屋”工程的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团体、大企业以及个人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捐助。支持有条件的村及其村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农村书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书屋从事有偿借阅、销售等经营性活动,通过经营维持书屋发展。
第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重点是要把农民实际需要放在首位,首先必须切实抓好图书的配送。“农家书屋”工程的建设必须对图书进行精挑细选,把专家意见和农民需求结合起来,把图书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娱乐性结合起来,把生产劳动需要和生活消遣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为农民选取看得懂、用得上的书,保证供需对路。重点把农民迫切需要,涵盖党的政策、农用技术、卫生健康知识、法律以及文艺类等方面的书籍,通过书屋工程让农民享用到。还要兼顾到农村少年儿童,配送一批适合农村孩子们阅读的儿童读物、音像制品。同时,深入农民实际生活,把每一个“农家书屋”办成农民图书调查站。
第三、对条件成熟的“农家书屋”逐步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屋两用、租售结合”的模式。作为开拓农村出版物市场的一部分,办得规范的“农家书屋”可以允许其进行出版物经营活动,通过薄利多销让利给农民,既方便了农民群众购书,给农民以实惠,又有一定的经济收益,节约了管理成本,增强书屋的生存能力。补贴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应该成为“农家书屋”实现良性发展的一种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好“农家书屋”的产权归属问题。总的原则是“谁出资,谁拥有”,也可以实行财产权与管理权、享用权的分属,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并与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发挥结合起来。如委托镇的文化站进行管理,以确保资产不流失。
第四,根据各地市特点,建设有特色、贴合当地发展方向的“农家书屋”。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一,各市、县、乡、村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阅读习惯和对出版物的需求也有较大差异。“农家书屋”的建设必须结合当地文化水平和经济发展实际, 办出特色。
第五,开展各类读书活动,激发农民对读书的兴趣,培养经常阅读的习惯。改变单一、乏味的纸质阅读,把读书、学知识融入活动中;培养一批有基础、高素质的读书带头人,带领其他农民爱读书读好书,培养阅读兴趣。
第六,完善农村书屋的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发展。由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农家书屋图书登记册和借阅登记册,规范图书管理。图书管理员可以专门聘请,也可以由村小卖部店主兼管图书借阅,由于书屋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有利于销售商品,店主也有积极性。此外,书屋可以与乡村的学校资源联合,尤其是和一些农业学校联合,依托学校教育优势,培训书屋管理人员。
作者:张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