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建立完善我省城市防洪排涝系统

2012年12月27日 10:56作者:来源:大众网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监督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做好相关的防洪排涝工作。同时,应将防洪排涝标准制定列为重大公共安全决策纳入人大讨论程序,财政部门应安排防汛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在汛期,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一定的防汛抢险的劳务和费用。完善公众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监督发言权:实行问责制,明确城市规划者、建设者、管理者的决策责任。

 

原标题:为应对极端天气,建立完善我省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的建议

全球气候异常,极端气候天气多变,暴雨成灾给城市交通和人们生活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2012年夏,北京及周边地区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及洪涝灾害。主要交通干道积水严重,造成交通阻塞,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的高度重视。防洪排涝系统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的强劲与否决定着一个城市整体的健康水平,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防止洪涝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

目前,我省城市防洪排涝系统还存在着防洪排涝系统建设、管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现状。城市管网的更新换代速度缓慢,老城区地下排水管道老化现象严重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的规划设计、防洪排涝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仍需进一步完善。为完善我省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监督权。政府有关部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做好相关的防洪排涝工作。同时,应将防洪排涝标准制定列为重大公共安全决策纳入人大讨论程序,财政部门应安排防汛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在汛期,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一定的防汛抢险的劳务和费用。完善公众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监督发言权:实行问责制,明确城市规划者、建设者、管理者的决策责任。

2、进一步提高城市最低排水标准。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提高最低排水标准,管网、箱涵筹排水系统的口径应由最低一年提高到最低三年,达到三到五年一遇的标准,完善防洪排涝系统应急预案。

3、完善规划设计,加强天然排涝资源保护。一是确保规划先行,立足长远。科学设计和优先规划城市防洪排涝系统,严格审批各种开发项目,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的可完善性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实现城市和乡村的一体化:二是加强对天然河道保护。天然河网与城市中的地下水网,拥有强大的排涝能力。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避免天然河道被人为填埋,渗透性较强的地表被水泥路面覆盖,造成城市人工排水管网的压力增大。

    4、切实做好排水管网维护修缮。避免大拆大建。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暴雨季节排水管网的维护和抢修。及时启动暴雨应急维修预案,更应未雨绸缪做好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进行井盖清淘,对破损管网做好定期维护,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使用。防止城市开发建设的急功近利盲目扩张阻挡了雨水的去路。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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