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应纳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改革也应该且必须纳入改革范围。无论是以编制外管理的方式进行聘任,还是全部予以解聘,或者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都应该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让这种严重不公平、不合理又影响整体效率的制度继续存在下去。
根据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这之前可能也经历过多次这样的改革,但是,至少就山东省范围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都未涉及到临时工的问题。
或许大家都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但这样一个群体是确实存在的。
所谓的临时工不是指的编外雇佣人员,而是很多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的临时工作人员,但是又长期在事业单位从事与编制内人员同样的工作,不同的是薪资待遇。一般这样的临时工都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且很多工资低于省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类临时工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有的单位某些岗位缺人,但是又批不下编制,或是编制内人员被借调,只好外聘临时工。被聘的临时工作人员有些是想做短期工作,有些则是热爱这项工作却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不能考取编制。但是大多数在岗的临时工都毫无疑问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姑且不论他们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存在都是不合理的,是人事管理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畸形现象,不该成为认识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被忽略的一环。除了它本身的存在是一种弊病以外,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缺失,也必然会影响到改革的整体效果。
所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改革也应该且必须纳入改革范围。无论是以编制外管理的方式进行聘任,还是全部予以解聘,或者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都应该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让这种严重不公平、不合理又影响整体效率的制度继续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