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欺侮老实人”
2012年12月24日 14:40作者:来源:大众网
55岁左右的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都坚持工作在第一线,没有人离岗吃空饷,没人在家享清福,医院的各个窗口岗位都有我们的身影。我们是本市医疗卫生工作的主力军、顶梁柱。《指导意见》中让我们55周岁退休,而县处级女干部却可以55周岁离岗在家享清福,所有待遇不变,60周岁退休。这合理吗?我们认为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鄙薄和歧视,是对我们劳动的不尊重。
我们是济南市各医疗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女专家,对济南市人事局2009年9月所发《济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中关于女性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问题我们有不同的意见和疑问。《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规定: “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离)休。”山东省人事局【1990】鲁人退字第4号文件对女性高级专家的退离休年龄也有相应的明确规定。至今为止,国家和山东省再未发布过有关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的新规定。济南市人事局在这次《指导意见》中提出:女性高级职称者均55周岁退休。不知道这个规定有何政策依据?人退发[1990]5号文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我国高级专家(离)退休问题的最高政策依据,济南市人事局是党中央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府部门,他们为何不执行国家及山东省的政策规定而另搞一套呢? 据我们所知,济南市人事局依据中组部、人事部【1992】22号文(内部文件)对县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的规定是:55周岁离岗,60周岁退休。此文中同时提到,专业技术干部按人事部(人退发[1990]5号)执行。这就说明,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干部在退(离)休方面的规定是一致的,平等的。这些年来,省、市各事业单位也是这样执行的,现在省直各事业单位仍在执行。济南市人事局这次的《指导意见》中,只对女性高级专家作出55周岁退休的规定,而没提县处级女干部55周岁退休,我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现在,我们这些55岁左右的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都坚持工作在第一线,没有人离岗吃空饷,没人在家享清福,医院的各个窗口岗位都有我们的身影。我们是本市医疗卫生工作的主力军、顶梁柱。《指导意见》中让我们55周岁退休,而县处级女干部却可以55周岁离岗在家享清福,所有待遇不变,60周岁退休。这合理吗?我们认为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鄙薄和歧视,是对我们劳动的不尊重。我们希望济南市人事局制定政策的公务员们,按照国家政策公平对待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人退发[1990]5号】文件的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60周岁退休”,或者女性高级专家退休年龄与县处级女干部相同,55周岁离岗,60周岁退休。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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