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7 11:27: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
李建东
李建东,男,64岁,住张店区共青团西路109号4号楼1单元202室,淄博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接待站职工。
2011年 7月7日早6点左右,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李建东接到老干部活动中心接待站经理康卫鸣的电话“李师傅快来,二号楼3楼后面的窗台上有个女孩要跳楼”。李建东赶紧放下电话,急呼呼的跑到后面一看,果真在2号楼3楼后面的窗台上,一个看上去不足20岁的女孩要跳楼。康卫鸣一边让李建东劝说女孩不要跳楼,一边去找别人帮忙。李建东跑到一楼女孩所在的窗台下劝说她不要跳楼,女孩把身子向房间里面移了移,没跳,又用手指指身后,示意里面有人。李建东告诉她等等,一会就有人来救她。这时李建东看了看脚底下的地面,都是水泥地面。为了防止女孩跳下重重地摔倒地面上,李建东就靠着墙选了一个位置,赶紧站好,心想如果她跳,就伸手接一下。他背贴着墙刚站好,抬头看时,女孩就从窗户上跳了下来。这时,李建东看准了便不顾一切的伸手去接她,她的身子重重的砸在李建东的左胳膊上,然后又落在了地面上。当时,李建东顾不上左手钻心的疼痛,在看到女孩头脑还清醒时,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公园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并在2301房间将四名嫌疑人抓获。“120”也随后到达现场并把小姑娘拉到了医院救治。后经公安机关审查,7月6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永在、刘宝同、徐芮、韩梦娇因与受害人马圆圆有纠纷,将马圆圆拘禁在老干部活动中心接待站2301房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张永在、刘宝同、徐芮、韩梦娇等四人多次对马圆圆进行殴打、猥亵。7月7日凌晨6时许,马圆圆为逃跑,乘张永在、刘宝同、徐芮、韩梦娇四人不备,从3201房间窗户跳下。后经法医鉴定,马圆圆伤情构成轻伤。
因为救人,李建东的左手骨折,被打上了厚厚的石膏,女孩由于被李建东的手臂挡了一下,没有生命危险,医生称也不会留下残疾。当问到李建东有没有后悔时,李建东憨憨的说:“如果当时我不出手相救,可能后悔一辈子,正因为我当时做了,我将会为我当时的行为自豪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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