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律己 带出全国第一司法尖兵

2012-09-21 09:21:00作者: 来源:大众网

在赵玉鹏同志的带领下,岱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了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为岱岳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赵玉鹏

    赵玉鹏,男,196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2年部队退役后进入岱岳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现任法警大队中队长。在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身的神圣职责,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曾先后荣获“岱岳区十大优秀文明标兵”、“政法系统十佳干警”、“严打先进个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多次立功;2009年,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才库担任擒敌技术教官。
    2011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为了保证大练兵效果,赵玉鹏同志仔细安排、调度,通过“分批轮训”的方法,轮流进行集中训练,既完成了繁重的警务保障工作,又保证了练兵质量。在最高人民法院考核组检查验收中,14个考核项目除一项扣掉1.5分外,赵玉鹏同志带领干警们考出了13个满分!岱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获得全国基层法院第一名!赵玉鹏同志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顽强的战斗力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其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泰安“1·04”枪击案一审和死刑复核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玉鹏同志主动担任本次庭审保障的负责人,组建特勤队负责武装押解和处置突发事件。赵玉鹏同志提前制定保障预案,对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安排特勤队进行处置演练,防患于未然。特勤队以整齐的动作、威严的姿态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庭审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案件审理终结后,赵玉鹏同志负责被告人刘建军的死刑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一枪毙命,顺利完成死刑执行工作,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
    在赵玉鹏同志的带领下,岱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了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为岱岳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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